關于舉報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
行為獎勵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加強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等要求,進一步加強全市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設立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有獎舉報,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舉報事項
1.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制品;
2.向未取得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的單位或個人銷售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
3.未經許可非法運輸煙花爆竹;
4.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向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供應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或者供應按照國家標準規定應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
5.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或者銷售規定應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
6.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非法存放、超品種超數量存放;
7.其他違法行為。
二、舉報方式
舉報人可以通過“12345”“110”熱線電話平臺或者應急管理局舉報電話(0750-2380288)等進行舉報;也可以向當地鎮(街)、管委會應急辦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電話、書信、來訪等多種方式進行舉報,具體舉報方式見附件。
三、獎勵標準
經調查屬實的,受理舉報的有關部門將按有關規定對有功的實名舉報人給予獎勵,有關舉報獎勵事項由受理舉報的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四、其他事項
1、舉報事項應當客觀真實,舉報人對其提供舉報的內容真實性負責。對捏造、歪曲事實,誣告、陷害他人的,將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受理單位和工作人員將對舉報人個人信息進行嚴格保密,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依法組織相關部門從嚴懲處。
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舉報方式

圖文轉載自開平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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