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開平市森林火險紅色預警信號持續生效,天干物燥,森林火災極易發生。為堅決遏制森林火災,切實保護我鎮森林資源、生態環境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火條例》及《開平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等法律法規,結合赤水鎮實際,特發布如下緊急封山通告:
一、封山時間
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本次森林火險紅色預警信號解除為止。
二、封山區域:
1.赤水鎮重點林區—馬山林區;
2.獅山林場橫坳工區、蓮塘工區、東水尾工區;
3.東山林場內茅灘及場部工區重點區域。
三、管控措施
(一)嚴格人員管控:除林區內常住居民、森林防火工作人員及經批準的應急搶險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禁止進入封山區域。
(二)嚴禁一切火源:嚴禁攜帶打火機、火柴、汽油、煙花爆竹、孔明燈等任何火種及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林區。嚴禁吸煙、野炊、燒烤、燒荒、燒田埂草、焚燒秸稈及垃圾等一切野外用火行為。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進行祭祀用火、舉辦篝火晚會等。嚴禁未經批準的林區施工、動火作業(如電焊、切割等)。紅色預警期間,林區及沿線所有施工單位必須停止一切野外動火作業。
(三)強化檢查巡查:赤水鎮已在各重點林區、路口設立多個森林防火值守點,落實每日值班值守工作。應急、林業、公安等部門開展聯合巡查,落實“見煙就問、見火就查”的管控措施。所有護林員將利用北斗巡護終端加大網格化巡護力度。
四、責任追究
對違反本通告規定者,將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
(一)違反火種攜帶禁令或野外用火規定的,根據《森林防火條例》,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二)擅自闖入管制區域,造成損失的自行承擔責任,產生的救援費用需自行支付。
(三)引發森林火災的,除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林地面積達30畝以上,即由公安機關立案追訴,可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破壞防火設施、隱瞞火情的,依法從嚴從重處罰。
五、其它事項森林防火,人人有責。請廣大市民群眾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積極配合森林防火工作,共同守護我們的綠色家園。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情或違規用火行為,請立即報警。對舉報森林違法違規野外用火行為的,經查證屬實,每起獎勵800元,最高獎勵可達2000元。
赤水派出所報警電話:0750-2577215;赤水鎮政府值班室電話:0750-2577239;赤水鎮專職消防隊:0750-2577119;全國統一森林火警電話:12119。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開平市赤水鎮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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