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維護用人單位健康發展和勞動者生命安全,實現安全有序復工復產,2月10日0時以后,我市用人單位復工復產實行提前報告制度。
我市范圍內的所有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組織等各類用人單位以及在建建設項目,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
用人單位滿足以下4個條件,方可復工復產:
(一)防控機制到位。建立疫情防控內部責任機制和應急預案。
(二)員工排查到位。企業職工健康監測措施健全,建立“一人一檔”建檔分類篩查機制,已有效規勸來自或去過重點疫情地區的員工留在當地暫不返崗復工。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或“與重點疫情地區人員接觸史”的員工,應取得衛生防疫部門出具的解除醫學觀察證明或健康證明,方可上崗。
(三)設施物資到位。衛生防護用品和隔離觀察場所齊備,做好口罩、測溫儀、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資保障。
(四)內部管理到位。每日監測員工身體狀況并按規定上報情況,做好場地的通風、消毒和衛生管理及隔離區管控。復工復產上崗前開展個人防護知識全員教育,落實《公眾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南(企業年后返工人員)》(附后)的“8個一”要求。
準備復工復產的用人單位,須至少提前2個自然日向所在鎮(街道)、園區管委會有關部門進行報告(具體報告部門名單及聯系方式附后)。報告時提供如下資料: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開平市疫情防控期用人單位復工計劃表》;
(三)《復工疫情防控承諾書》;
(四)《開平市務工人員疫情防控記錄表》;
(五)疫情防控內部機制和應急預案;
(六)衛生防護用品(口罩、測溫儀、消毒水等)清單及照片、辦公場所現場照片。
鑒于當前疫情防控形勢,用人單位經與報告部門聯系后,可以通過發送電子郵件等方式網上提交以上資料,不一定要到現場辦理。有關表格及資料樣式可向報告部門索取。
報告資料經我市有關單位查閱(必要時可到用人單位現場查驗),確認符合復工復產條件并回復后,用人單位方可復工復產。未經回復,用人單位不得擅自復工復產,否則可能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復工復產后,應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其中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或法人是防控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江門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告知書》(附后)要求,落實有關防控工作,按時向所在鎮(街道)、園區管委會指定的聯系單位或工作人員動態報送有關情況,依法接受有關部門監管。
用人單位因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我市疫情防控有關要求,造成相關后果的,將依法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各鎮(街)、園區管委會
報告部門及聯系電話

注:電話咨詢時間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如個別時間有調整,將另行公布。
公眾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南
(企業年后返工人員)
為做好企業年后返工人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據目前對該疾病的認識和疫情防控求,請各企業制定預防控制應對方案,做到“8個一”。
一報健康狀況。返工前收集員工近期健康狀況、疫情發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和員工動向。每天了解職工健康狀況,尤其是有員工密集工作場所或有集體宿舍的單位,要制定相應的健康檢查制度,并由專人負責,嚴格執行。若有發熱、咳嗽、乏力等癥狀,或近期有與野生動物或發熱咳嗽病人接觸史的不要帶病上班,應主動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定點救治醫院發熱門診就診.如果有疫情發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以及發病后接觸過什么人,應主動告訴醫生,配合醫生開展相關調查。
一測體溫。在入口處使用快速紅外體溫探測儀,對所有進入企業的人員開展體溫探測。發現發熱癥狀病人,如是14天內從疫區來粵人員,給其戴上口罩,通知120急救車將病人轉運到定點收治醫院。如屬其他地方的人員,勸導其到就近發熱門診就診。
一戴口罩。提前采購口罩等防護設備,提醒員工前往公眾場所、就醫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醫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空曠場所,不需要佩戴口罩。公眾日常使用可選擇一次性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其佩戴有以下步驟:(1)鼻夾側朝上,深色面朝外;(2)上下拉開褶皺,使口罩蓋口、鼻、下頜;(3)雙手指尖沿著鼻梁金屬條,由中間至兩邊,慢慢向內按壓,直至緊貼鼻梁;(4)適當調整口罩,使口罩周邊充分貼合面部。脫口罩時,抓住耳朵上彈力帶取下口罩,不要接觸口罩外側。普通人(無發熱、咳嗽等癥狀)日常使用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的要求,丟入“其他垃圾”桶;如果是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其護理人員,應在就診或接受調查處置時,將使用過的口罩作為感染性醫療廢物進行收集處置。
一設隔離留觀室。每個工廠都要設置隔離留觀室。對來自疫情發生地的員工,勸其留在原居住地,防止疫情擴蔓延;已經返工的,要求其自抵達后自我隔離或在工廠隔離場所觀察14天。安排単人單間、相對獨立房間設立疫區返崗人員廠內臨時隔離場所。隔離人員必須每日進行體溫測量,如出現發熱、咳嗽、乏力等癥狀,請戴上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定點救治醫院發熱門診就診。隔離結束后所有隔離人員必須經過體溫檢測合格后方可解除隔離。
一致電。詢問當地集中隔離場所或咨詢防控問題,請致電“12345”或“12320”熱點電話。急診就醫請致電“120”急救電話。
一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健康教育,人人動手除“四害”,大搞環境衛生,保持工作生活環境整潔,預防疾病發生。環境及物品以清潔為主,預防性消毒為輔,應避免過度消毒,受到污染時隨時進行清潔消毒,消毒方法如下:(1)物體表面:對合面、門把手、電話機、開關、熱水壺把手、洗手盆、坐便器等經常接觸的物體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劑(有效氯濃度250mg/L-500mg/L)擦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擦凈;(2)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劑(有效氯濃度250mg/L~500mg/L)用拖布濕式拖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洗凈。
一次健康教育。宣傳衛生防病相關知識,教育員工搞好個人衛生,養成勤洗手等良好習慣,特別是班前、班后應洗手,提高員工預防疾病的意識。
盡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議步行、騎行或乘坐私家車、班車上班。如必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務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盡量免用手觸摸車上物品
工作場所、尤其是人最密集的工作場所、員工集體宿舍,要盡量保證自然對流通風,若自然通風不足,應安裝足夠的機械通風裝置(排氣扇),確保做到充分通風透氣。空調工作場所應調節足夠的新風分配量,并每周對新風房、過濾網等進行清潔、清毒2次以上。
參加會議時,建議佩戴口罩,進入會議室前洗手消毒。開會人員間隔1米以上。減少集中開會,控制會議時間,會議時間過長時,開窗通風1次。會議結東后場地、家具須進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議開水浸泡消毒。
下班后,洗手后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外出,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用七步洗手法清潔雙手,步驟如下:(1)洗手掌(內):流水濕潤雙手,涂抹洗手液(或肥皂),掌心相對,手指并攏相互揉搓;(2)洗背側指縫(外):手心對手背沿指縫相互揉搓,雙手交換進行;(3)洗掌側指縫(夾):掌心相對,雙手交叉沿指縫相互揉搓;(4)洗指背(弓):彎曲各手指關節,半握拳把指背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轉揉搓,雙手交換進行;(5)洗拇指(大):一手握另一手大拇指旋轉揉搓,雙手交換進行;(6)洗指尖(立):彎曲各手指關節,把指尖合攏在另一手掌心旋轉揉搓,雙手交換進行;(7)洗手腕、手臂(腕):揉搓手腕、手骨,雙手交換進行。手機和鑰匙使用消毒濕巾或75%酒精擦拭。居室保持通風和衛生清潔,避免多人聚會。
一強化人文關懷。要加強人文關懷,切實維護好企業的良好形象,高度關注被隔離人員的思想動態,及時進行心理疏導,做到隔離不隔“愛”。
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告知書
江門市各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等各類市場主體,下同):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復雜嚴峻,疫情防控直接關系企業健康發展和勞動者生命安全,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請各企業增強責任意識和全局觀念,承擔起疫情防控工作的主體責任,配合政府共同做好以下防控工作:
一、2月9日前復工復產的企業須做好報備工作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時間的通知》(粵府明電〔2020〕6號)和《省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實施企業提前復工報備制度的通知》(粵防疫指辦明電〔2020〕11號)要求,除涉及保障城鄉運行必需(供水、供電、油氣、通訊、公共交通、環保、市政環衛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用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物流配送等行業)和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況急需復工的相關企業外,其他企業復工時間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時。符合條件提前復工的企業實行報備制度,在建立防控機制、開展返崗員工健康排查、配齊防護設施物資、加強內部管理等措施的基礎上,須至少提前2日按要求向企業所在市(區)的疫情防控指揮部備案。各提前復工企業應配合當地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按要求做好信息報送。
二、2月9日后復工復產的企業須全面做好以下防控工作
(一)建立健全防控機制。企業應于復工復產前建立疫情防控內部責任機制,制定企業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制定員工健康狀況信息收集、異常狀況員工健康跟蹤、疫情防控宣傳和培訓、環境衛生消毒清潔等工作方案,明確專人負責開工前后的疫情監測、排查、預警等工作。
(二)分批組織員工返崗。加強企業人員流動管控,按照疫情防控形勢和生產安排,提前做好復工計劃,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分崗位、分車間、分省份、分時段有序組織員工返回江門,避免同一時段大規模集中返回江門,避免疫情擴散和蔓延。
1.與節前離開江門的員工逐一聯系,摸清計劃返崗、已經返崗員工的來源地和節前去向情況,對湖北等重點疫情地區戶籍員工、有疫情重點地區旅行史或與重點疫情地區人員接觸史(以下簡稱“兩史”)的員工建立實名制臺賬。
2.規勸來自或處于湖北等重點疫情地區的員工留在當地暫不返江門,并跟蹤上述員工的健康情況,待當地疫情解除且確保健康后再有序引導返崗。
3.優先安排本地及非重點疫情地區、且無“兩史”員工到崗工作。
4.安排非重點疫情地區、但有“兩史”員工返崗前,做好14天以上的宿舍、居家隔離,確保健康后再上崗。
5.暫緩存在發熱、咳嗽、乏力等癥狀,或近期有與野生動物或發熱咳嗽病人接觸史的員工到崗上班。
(三)加強員工健康保障。企業應加強員工返崗前健康排查和管理,對計劃返崗員工,企業應提前建立“一人一檔” 員工健康記錄檔案,及時掌握員工過去14天是否存在“兩史”及近期健康情況。同時,企業應與員工嚴格落實《公眾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南》“八個一”要求(詳見附件),于復工復產前后重點做好以下防護措施:
1.企業應避免員工群體性聚集,盡量安排員工采取錯時、彈性上班等靈活方式開展工作,積極使用視頻、網絡等線上方式開展會議、招聘等工作。
2.做好防疫及安全知識宣傳培訓。企業應于復工復產前開展疫情防護全員培訓,通過企業辦公信息系統、宣傳欄、微信工作群等渠道向員工持續普及疫情防控知識,要求員工如實報告自身健康狀況及是否存在“兩史”。同時,認真做好員工崗位培訓,積極向員工宣傳安全生產注意事項,提升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從源頭預防和消除安全事故發生。
3.做好防護物資和設施配備。企業應提前采購保證全員需求的一次性醫用口罩、紅外線測溫儀、消毒水、洗手液等防護物資,提前設置相對獨立、通風良好的臨時隔離場所,設置廢棄口罩專用收集垃圾桶,為員工健康創造條件。
4.做好準入管理。企業應在做好安保人員個體防護的前提下,在企業出入口安排專門人員對上崗員工做好體溫監測,確保入企員工佩戴口罩,對外來人員做好檢查登記。對體溫超過37.3℃或出現咳嗽、乏力等癥狀的員工要安排回家觀察休息或到就近的定點救治醫院就診,對疑似感染患者要及時聯系當地衛生健康部門請求指導處理。
5.做好重點場所管控。企業應于員工返崗前全面做好安全生產檢查,做好企業集中生產線、辦公生產場所、住宿區、食堂、電梯樓梯、衛生間、會議室、交通車等易交叉感染場所的清潔、通風、消毒工作,徹底清除各類病媒生物孳生環境。每天定時對上述場所進行消毒和衛生保潔,時刻保持各類工作場所的通風換氣。
6.避免群體性聚餐、聚會活動。企業應暫停群體性聚餐、聚會活動,采取自帶飯盒、分餐制等就餐方式,加強餐飲具、餐桌椅消毒。對食堂進行嚴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不采購活禽進行加工制作,所有菜肴必須燒熟煮透,暫停提供冷食類、生食類等高風險食品。
(四)維護勞動關系穩定。企業應妥善處理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對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員工,企業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41條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醫學觀察期、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采取的緊急措施結束。企業要依法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不得無故拖欠工資。
三、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各企業要自覺履行應盡的社會義務,及時向當地政府部門動態報送返崗及“兩史”員工數據信息,不得遲報、瞞報、漏報、謊報。要有效落實防控疫情、保障員工健康安全的主體責任,全面做好復工復產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確保防控機制到位、員工排查到位、設施物資到位、內部管理到位。
各企業因不遵守國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規定,造成相關后果的,將依法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江門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