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清單序號證明名稱設定依據辦事單位證明用途依據名稱、文號及條文內容效力層級1提交固定的辦公、作息、停車場地的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根據建設部令第157號《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十九條:(1)機械清掃能力達到總清掃能力的20%以上,機械清掃車輛包括灑水車和清掃保潔車輛。機械清掃車輛應當具有自動灑水、防塵、防遺撒、安全警示功能,安裝車輛行駛及清掃過程記錄儀;(2)垃圾收集應當采用全密閉的運輸工具,并應當具有分類收集的功能;(3)垃圾運輸應當采用全密閉自動卸載車輛或船只,具有防臭味擴散、防遺撒、防滲瀝液滴漏功能,安裝行駛及裝卸記錄儀;(4)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安全和監測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執行;(5)具有合法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車輛行駛證;(6)具有固定的辦公及機械、設備、車輛、船只停放場所。法規省、市、縣城管行政部門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
開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清單
序號
證明名稱
設定依據
辦事單位
證明用途
依據名稱、文號及條文內容
效力層級
1
提交固定的辦公、作息、停車場地的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
根據建設部令第157號《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十九條:(1)機械清掃能力達到總清掃能力的20%以上,機械清掃車輛包括灑水車和清掃保潔車輛。機械清掃車輛應當具有自動灑水、防塵、防遺撒、安全警示功能,安裝車輛行駛及清掃過程記錄儀;(2)垃圾收集應當采用全密閉的運輸工具,并應當具有分類收集的功能;(3)垃圾運輸應當采用全密閉自動卸載車輛或船只,具有防臭味擴散、防遺撒、防滲瀝液滴漏功能,安裝行駛及裝卸記錄儀;(4)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安全和監測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執行;(5)具有合法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車輛行駛證;(6)具有固定的辦公及機械、設備、車輛、船只停放場所。
法規
省、市、縣城管行政部門
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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