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等用氣場所是否必須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 我國最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已于2021年6月1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并由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餐飲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燃氣的,應當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第九十九條規定:“(八)餐飲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燃氣未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法律法規已明確要求,餐飲等行業使用燃氣的工商業燃氣用戶,應當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并要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定期檢測等保障其正常使用。同時,對于拒絕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的工商業燃氣用戶,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有什么作用? 可燃氣體報警裝置主要由氣體探頭和控制器兩部分組成,當燃氣在空氣中的濃度超過設定值時,報警裝置就會被觸發報警,并對外發出聲光報警信號,提醒用戶采取相應的緊急措施,部分報警裝置還可通過電磁閥切斷氣源,有效避免爆炸、中毒、窒息等事故發生,保障用戶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如何選擇合適的可燃氣體報警裝置? 安裝使用的可燃氣體報警裝置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規定,經國家有關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合格,取得產品生產許可或認可(如消防認證)等。 對于面積小于80㎡的餐飲場所,如單獨鋪位、門面不大、后廚面積小的小餐飲店,可選擇安裝獨立燃氣報警控制系統,特別是使用液化石油氣的小吃店、大排檔,鼓勵安裝集成探測及遠傳功能的智能調壓器。對于面積大于80㎡的餐飲場所,如人員密集、用氣量大的各類餐飲場所,特別是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工廠、學校、公共福利機構等內設飯堂,選擇安裝集中燃氣報警控制系統。(相關信息源自《城鎮燃氣報警控制系統技術規程(CJJ/T146-2011)》等文件) 餐飲場所用戶應選用具備型式批準報告的工商業用途的可燃氣體報警器,并配備緊急切斷閥,嚴禁餐飲場所使用家用報警器;天然氣用戶和設置有瓶組間的液化石油氣用戶必須選用防爆型探測器和緊急切斷閥,報警器要具有聲光報警功能。 可燃氣體報警器的分類和型號如下圖: (家用可燃氣體報警裝置樣例) (獨立式可燃氣體報警裝置樣例) 可燃氣體探測器的安裝要求? (一)使用天然氣的用氣場所,應選擇探測甲烷的可燃氣體探測器。可燃氣體探測器應設置在頂棚或距頂棚不大于0.3米的地方;當釋放源距離頂棚垂直距離超過4米時,應分層設置探測器。單個探測器的有限探測半徑≤8米,超出探測范圍需增設探測器。 (二)使用液化石油氣的用氣場所,應選擇探測液化石油氣的可燃氣體探測器。可燃氣體探測器應設置在不高于地面0.3米的地方。單個探測器的有限探測半徑≤4米,超出探測范圍需增設探測器。 可燃氣體報警裝置使用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根據用氣環境不同,選用合適的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并需要對其定期檢定,每年應至少檢查1次。 (二)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的安裝及維護,應由具備資質單位的專業人員負責,不得私自改裝、停用、損壞燃氣報警控制系統。 (三)可燃氣體報警裝置中的可燃氣體探測器使用壽命一般為3年左右,超過使用壽命后,應及時進行更換。 (四)可燃氣體報警裝置需持續保持供電,否則緊急情況下無法發出報警信號,使用過程中不要擅自斷電。 (五)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發出報警信號后應及時關閉入戶燃氣總閥,并到戶外安全地方致電聯系燃氣公司安排專業人員上門檢測。排除燃氣泄漏風險后才可再次用氣。 是否必須指定購買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 廣大餐飲等行業燃氣用戶享有購買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的自主選擇權,并沒有強制性要求指定購買廠商。但目前市場上的可燃氣體報警裝置質量良莠不齊,建議市民購買安裝的可燃氣體報警裝置應當選擇符合國家相關規范標準、具備資質認證等。此外,近期發現有不法分子入戶強行要求居民用戶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請廣大居民用戶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開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電話:0750-2231218 開平市燃氣企業: 開平華潤燃氣有限公司 電話:0750-2881009 開平市市氣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 電話:0750-2285888 開平市聚源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 電話:0750-2303666 開平景萬石油氣有限公司 電話:0750-2220123 開平市景發燃氣有限公司 電話:0750-2220123 開平市廣平水口液化石油氣供應站 電話:0750-2239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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