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局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夯實固定資產信息數據基礎,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益,健全資產管理體制和監督機制,通過組織開展全面徹底、真實完整的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工作,建立健全單位固定資產管理臺賬,健全完善信息化管理手段,實現固定資產標簽化,清理處置多年積壓的廢舊資產,實現“摸清家底、規定管理、健全手段、提升效益”目標,實現資產“賬賬一致、賬實相符”目的。我局根據政府購買服務相關規定,按照向第三方購買服務的方式,購買固定資產清查盤點服務。現采購服務公告如下:
一、采購內容
根據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財資〔2016〕1號)、《廣東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關于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通知》(粵財資〔2020〕50號)、《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關于印發廣東省省級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監測預警暫行辦法的通知》(粵財資〔2021〕59 號)等文件精神和省財政廳關于落實清查工作的部署要求,應聘第三方提供以下服務:
(一)數據整理。盤點前,對我局的資產賬進行檢查分析,剔除掉已報廢的資產數據,查看資產信息是否齊全,有無批量錄入的模糊資產、工程、費用等信息,進行分類歸納。
(二)實物盤點。安排盤點人員到我局各辦公室進行實物盤點,如實記錄現場盤點信息,登記、規范所需要補充完善的資產數據,如所屬單位、所屬部門、資產名稱、規格型號、存放地點、使用人等空缺或變更的信息。
(三)信息匯總。現場盤點結束后,安排專人將紙質材料整理錄入形成電子材料,整理規范所屬單位、所屬部門、資產名稱、規格型號、存放地點等信息,便于后續盤點結果核對分析工作。
(四)盤點結果分析。通過現場盤點所收集到的信息,將實物盤點數據與資產賬進行分析比對,將根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購入日期等字段信息進行第一輪精確匹配的提供能夠反映首次盤點實盤、盤盈、盤虧三類資產盤點結果(初步數據)。針對首次盤點結果,對盤盈、盤虧資產進行再次分析對比,通過模糊匹配等方式找出盤盈、盤虧資產可能存在的對應關系,盡量呈現最接近實際情況的盤盈、盤虧數據。對經過二次核實的盤點結果,提供相關的處理意見,由我局確認后進行處理,同時也建立了一套新的固定資產明細臺賬。
(五)資產系統更新。根據確認的數據,在行政事業資產系統上對實盤資產相關字段信息進行更新,如:資產名稱、使用部門、存放地點、使用人、規格型號等。
(六)條碼標簽打印和粘貼。通過行政事業資產系統條碼標簽打印功能,根據資產系統已更新的數據,把已確認的資產打印條形碼標簽,形成具有唯一標識的卡片編號,打印出標簽并根據所屬部門、存放地點整理歸類。根據已經打印的條碼標簽進行劃分,再對實物資產進行條形碼粘貼,防止前清后亂。最終實現固定資產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的管理目標。
二、采購應聘要求
(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服務商參加招標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 具有法人資格、在廣東省內合法注冊的機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
(三)近三年有資產清查盤點服務工作經驗。
三、報價方式
參加招標活動報價應為人民幣含稅全包價,并相應提交固定資產清查盤點服務方案。本項目最高限價為人民幣1.5萬元,投標報價不得超過最高限價。
四、確定成交單位的產生
本單位將綜合各應聘單位提交的資質證明材料、報價、售后服務等擇優確定成交單位并進行公示。
五、時間要求
受聘單位必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個月內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相關的工作。
聯系人:梁小姐
聯系電話:0750-2360302
電子郵箱:kpsfgj@jiangme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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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529300
開平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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