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加強道路交通管理、規范道路交通秩序、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開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擬啟用2026年第二期交通監控設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將設備的設置地點、主要抓拍違法行為等進行通告(見下表),自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4月13日為公示期,上述設備將于公示期滿后啟用。
請廣大交通參與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謹慎駕駛、文明禮讓、安全出行,堅決杜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
特此通告。
開平市公安局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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