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進一步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打造為農服務生力軍行動計劃》(粵辦發〔2020〕37號)、《廣東省供銷合作聯社關于印發<2023年省供銷社農業面源污染防控示范體系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粵供科函〔2023〕101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為做好示范體系項目工作,提高服務規范化、標準化水平,促進農業綠色高質量發展,現公開遴選開平市2023年省供銷社農業面源污染防控示范體系項目實施主體,遴選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二、遴選條件 申報單位需具備以下條件: 1.在廣東省境內注冊,且具有法人資格的農資農技經營企業、基層供銷合作社、助農服務綜合平臺(中心)等服務組織。 2.具備健全的組織機構和內控制度,會計獨立核算,資產及財務狀況、信用記錄良好;有固定的經營場所,且在當地有健全的農資經營網絡和一定的業務覆蓋能力。 3.供銷合作社須為實施主體的第一大股東,且持股比例不低于34%。 4.支持、配合當地責任主體(開平市供銷合作聯社)和上級監管部門的監督與指導。 三、實施內容及績效目標 在本市區域實施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4萬畝、肥料統配統施1萬畝、優質營養解決方案1萬畝、農業技術培訓項目等,實施面積6萬畝。示范體系區域實施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重大農作物病蟲危害損失率少于5%,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率達80%,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和農民滿意度80%以上,開展農業技術培訓500人次以上。 四、申報材料及要求 (一)申報材料 服務組織在申報日期截止前填寫《開平市2023年省供銷社農業面源污染防控示范體系項目實施主體申報書》報送至開平市供銷合作聯社,內容包括: 1、基本情況:主要包括企業概況、人員機構情況、業務開展情況、財務狀況等。 2、實施方案:包括項目投資規模、資金概算和實施計劃;項目預期目標、社會效益;保障措施等。 3、佐證材料:包括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以及開展服務的業績等。 (二)申報格式 申報材料用A4紙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2份,申報材料有封面和目錄,封面需標明申報單位、項目名稱、聯系人和聯系電話等。 (三)申報時間 請各服務組織于2023年5月22日前將紙質申報材料報送到開平市供銷合作聯社(開平市新昌大興街7號)綜合業務股,同時電子版掃描件發郵箱(kpzhyw2391178@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報評審 由開平市供銷合作聯社組織項目小組成員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評審出達標的服務主體,報開平市供銷合作聯社領導班子會議審議通過后,確定為項目實施主體。 (五)聯系方式 單位:開平市供銷合作聯社 通訊地址:開平市新昌大興街7號 聯系人:李偉賢,聯系電話:0750-2391178 附件:開平市2023年省供銷社農業面源污染防控示范體系項目實施主體申報書 開平市供銷合作聯社 2023年5月12日 附件:開平市供銷合作社農業面源污染防控示范體系項目實施主體申報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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