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道路運輸經營業戶:
為加強我市道路運輸行業管理,維護運輸市場秩序,保障道路運輸安全,我局對全市道路運輸經營業戶(普通貨運)進行了清查,發現部分道路運輸經營業戶(普通貨運)經營的《道路運輸經營許證》已到期(由于數量較多,具體業戶信息請見附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規定,對于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道路運輸經營業戶,我局依法辦理有關行政許可的注銷手續。
特此通告。
附件:經營許可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業戶(普通貨運).XLS
開平市交通運輸局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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