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門市商務局關于做好2025年業務年度促進投保出口信用保險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江商務貿發〔2026〕16號)的文件要求,請各鎮(街)、管委會、有關保險公司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企業類”項目(保險費發票開具日期為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內容及標準
“企業類”項目。鼓勵在我省登記注冊的企業,向已備案從事短期出口信用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投保“一般企業類”短期出口信用保險產品。按企業2025年實際繳納保險費給予不超過30%的支持,單個企業最高支持500萬元。
二、“企業類”項目申報材料
(一)《“企業類”項目專項資金申請表》(附件2,蓋公章);
(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蓋公章);
(三)保險單明細表(復印件);
(四)保險費全額發票(復印件);
(五)付款銀行水單或流水清單(復印件);
(六)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報告”或“信用中國”及其子平臺查詢的“信用記錄報告”(附件3);
(七)商務主管部門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企業在填報申請表時,需注意根據發票開具時間從1月到12月按時間先后填寫(統一格式:2025-X-X),投保金額、實繳保費、申請資助額應填寫每張發票對應的金額。提交的發票和匯款單應按申請表上填寫的順序整理,方便一一對應核查。
三、申報要求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要認真研讀《注意事項》(附件1),并嚴格按要求提交申報資料。未按要求提交的資料一律不予受理。各保險公司務必嚴格核實相關投保企業的存續情況。
企業申報資料(一式三份,無需裝訂,用夾子固定即可)需于2月6日前報送至我局對外經濟管理股。
特此通知。
附件:1.注意事項
2.“企業類”項目專項資金申請表
3.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操作指引
開平市科工商務局
2026年1月29日
(聯系人:黃小姐,聯系方式:2212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