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舉行的“灣區標準”公布儀式上,粵港澳三地在深圳共同公布110項“灣區標準”。“灣區標準”以粵港澳三地高共性、易融合的重點民生領域為切入點,涵蓋養老、食品、粵菜、中醫藥、交通、物流等25個領域,共110項標準。其中,民政養老服務領域發布了4項標準,助力推動“灣區養老”共建共享高質量發展。
近年來,廣東省民政廳依托廣東省養老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深化粵港澳在養老服務標準化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繼2021年出臺了首個灣區標準——《養老機構認知癥老年人生活照顧指南》后,2022年發布了《旅居養老服務總則》《旅居養老基地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指南》《養老機構探訪管理規范》3項養老服務灣區標準。上述4項標準被納入首批110項標準“灣區標準”清單。
《養老機構認知癥老年人生活照顧指南》通過深入研究粵港澳大灣區認知癥老年人的需求和服務供給,在總結廣東省地方標準經驗的基礎上,結合粵港澳三地對認知癥老年人基本生活照料服務的特點,明確了機構在認知癥老年人護理中的要求及內容,對飲食照料、排泄照料、清潔修飾照料、睡眠照料方面內容進行統一規范,為灣區的養老機構提供認知癥老年人長期優質的生活照護服務作出明確指引。
《旅居養老服務總則》圍繞旅居養老服務內容、服務流程及要求,以確保旅居養老老年人的安全為底線,保障出行老年人權益為準則,區別于老年人旅游為特色,首次界定旅居養老服務關系、旅居養老服務工作內容、選擇旅居養老基地及設計旅居養老產品、三方旅居養老保險等概念,推動旅居養老服務的規范化、標準化、可持續發展。
《旅居養老基地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指南》在國內首次制定了旅居養老基地的建設原則、選址、硬件建設及運維管理等4個方面的內容,為旅居養老基地建設提供清晰指引。文件的制定由粵港澳三地專家共同參與,充分融合三地的地理特點、環境優勢、醫療差異等因素,文件具備實操性、互通性、融合性,提升旅居養老基地規范化水平,更好服務于參與旅居養老項目的長者。
《養老機構探訪管理規范》按照不同的探訪場景明確探訪程序和要求,明確了養老機構的探訪方式、組織管理要求、場所和設施設備管理要求、工作人員管理要求、親屬現場探訪、非親屬現場探訪、線上遠程探訪、評價與改進方面的管理要求。一方面,有利于提升長者安全權益保障和降低養老機構經營風險,確保探訪服務質量和服務安全,助力養老機構探索實現向社會開放并互動的職能;另一方面,可為粵港澳大灣區養老機構探訪搭建橋梁,為打造粵港澳大灣區舒適養老服務圈貢獻力量。
養老服務“灣區標準”的出臺,對促進粵港澳三地建立養老服務標準規范,共同培育養老服務市場機制,有效增強地域標準互通、成果轉化、資源整合,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的深層次、寬領域合作有著重要意義。下一步,廣東省民政廳將不斷完善粵港澳三地養老服務合作發展的政策支撐,推動建成高質量、高水平、高品質的灣區養老服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