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民函〔2022〕127號
開平市民政局關于全市性民辦非企業單位2021年度工作報告情況的通報
各全市性民辦非企業單位:
根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民政廳關于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的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粵民規字〔2019〕3號)有關規定,我局對依法登記的全市性民辦非企業單位實施了2021年度工作報告監督檢查工作。現就全市性民辦非企業單位2021年度工作報告情況通報如下:
2021年度應報送年度工作報告接受監督檢查的全市性民辦非企業單位138個,已報送的113個,報送率為81.9%。未報送工作報告的25個,其中一年未報送的10個,連續兩年未報送的15個,連續三年未報送的15個。
根據民政部《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開平市民政局將對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2021年度工作報告的全市性民辦非企業單位列入活動異常名錄,并對未如實填寫年度工作報告以及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全市性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依法查處。
聯系電話:2279069。
附件:1.未報送2021年度工作報告的全市性民辦非企業單位名單
2.連續兩年及以上未報送年度工作報告的全市性民辦非企業單位名單
開平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