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在聯網實時結算的異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參保人應于入院48小時內向異地定點醫療機構出示本人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和《異地就醫備案表》,在定點醫療機構辦理住院登記手續。出院時,定點醫療機構按參保人所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有關規定進行結算,收取參保人個人應支付費用(含起付線的費用、起付線以上自付部分的費用、超出最高支付限額部分的費用和基金不負責支付的費用)。
(二)在未建立醫療保險實時結算的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先由參保人墊付,出院后須于2個月內攜帶有關資料辦理報銷手續。
1、零星報銷住院治療費用所需資料:
(1)屬轉院的攜帶《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市外轉院(診)申請表》;屬其它情況的提供《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申請表》及相應材料;
(2)醫療收費收據原件;
(3)住院費用明細清單;
(4)疾病診斷證明書;
(5)出院小結;
(6)屬醫技類費用(如CT、MRI等)提供檢查診斷報告單復印件(醫院蓋章);
(7)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8)本人社會保障卡原件(如無卡的,提供中行、農行、建行、工行、郵儲或廣發銀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復印件);
(9)屬代辦的,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10)參保人住院期間使用白蛋白須提供病危或搶救證明;使用血液及成份血須提供記載有輸血量的搶救記錄、手術記錄、術中護理記錄,或輸血前血色素(血紅蛋白)低于(等于)60G/L的驗血結果。
(11)其他證明(因交通事故住院需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或法院出具的責任判定資料、有效的駕駛證和行駛證;因意外事故住院需提供相關證明;宮外孕需提供結婚證;城鄉居民醫保報銷住院生育或終止妊娠的,提供結婚證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材料;費用明細清單中含有甲磺酸伊馬替尼(格列衛、昕維或格尼可)的,還需提供《甲磺酸伊馬替尼用藥備案受理回執》);
(12)若病情需要住院超過60日的,需提供收治醫療機構出具的延期住院證明;
(13)屬其他情況,按要求提供相應資料。
2、零星報銷特定門診費用所需資料:
(1)屬異地居住的攜帶《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約定醫療機構申請表》;屬其它情況的提供《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申請表》;
(2)法定的醫療機構收費收據(門診)原件;
(3)費用明細清單原件,且明細清單須包含:藥品名稱、規格、數量、每次用量(詳細用法)、單價及金額等,如以上具體項目不足,則還須提交處方原件或含處方內容的門診病歷原件及復印件(均需加蓋印章或醫生手寫簽名);
(4)屬醫技類費用(如CT、MRI等)的檢查診斷報告單原件;
(5)參保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參保人社會保障卡原件;
(7)特定病種門診專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8)屬代辦的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9)費用明細清單中含有甲磺酸伊馬替尼(格列衛、昕維或格尼可)的,還需提供《甲磺酸伊馬替尼用藥備案受理回執》;
(10)屬其他情況,按要求提供相應資料。
(三)注意事項:
1、參保人未按規定辦理或超時辦理報銷、申請備案報批手續的,所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住院醫療費用統籌在原基金支付比例的基礎上降低10%,大病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在原賠付比例的基礎上降低20%,公務員醫療補助在原報銷比例的基礎上降低10%。
2、參保人辦理住院手續24小時內,又辦理出院手續的,不作住院處理,不能列入住院費用結算范圍(病情危重需轉院或搶救無效死亡除外)。
3、醫院提供的資料都需要加蓋相關的業務章。
4、所有復印件資料為A4紙規格。
辦理地點:城鎮職工、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到市社保局醫保服務大廳辦理,電話:2255747、2256983;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到戶籍所屬鎮(街)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辦理,電話:三埠2338029,長沙2235682,水口2731001,月山2766272,沙塘2888121,蒼城2828963,龍勝2850938,大沙2893600,馬岡2877099,塘口2671063,赤坎2627766,百合2511867.蜆岡2522155,金雞2555385,赤水2577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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