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辦理條件:按開委組〔2009〕20號文執行
(二)提交材料:
1、平級(職)調動
(1)市編辦出具的《領導職數使用通知單》;
(2)《干部任免審批表》一份(個人簡歷要銜接);
(3)關于干部職務任免的請示文件一份;
(4)黨委(組)會議記錄復印件一份,單位蓋章;
(5)任原職時人社部門資格批復或《干部任免審批表》一份(復印件)。
2、提拔股級干部
(1)市編辦出具的《領導職數使用通知單》;
(2)《干部任免審批表》一份(個人簡歷要銜接);
(3)關于干部職務任免的請示文件一份,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1份;
(4)考察材料一份(考察人簽名、單位蓋章);
(5)提拔為副股長的還要提交個人檔案;
(6)干部考察預告原件一份;
(7)確定職位條件、考察對象、任職資格的會議紀要和會議記錄復印件(主管部門蓋章);
(8)《民主推薦和民主測評統計表》原件一份(主管部門蓋章);
(9)任原職時人社部門資格批復或《干部任免審批表》一份(復印件)。
(三)辦事流程:
1、任免單位將干部任免資料提交給職員和雇員管理股;
2、職員和雇員管理股做好擬任職人員登記,對任免資料進行審核。
3、符合任職資格的,報有關領導審批同意后,通知任免單位來領取資格審核的批復文件;暫不符合任免條件的,通知任免單位并說明原因;
4、通知任免單位來領資格批復文件。
辦理地點:市人社局職員和雇員管理股;聯系電話:2257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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