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繼續治療期)確認申請須知
| 受理范圍 | 工傷職工工傷復發需要治療的,可申請工傷復發(繼續治療期)確認申請,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 
| 適用對象 | 工傷復發需要治療的工傷職工。 | 
| 申請材料 | 1、勞動能力鑒定(確認)申請表1份(收原件); 2、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1份(收復印件); 3、工傷認定決定書1份(收復印件); 4、工傷職工受傷診斷證明書,涉及工傷職工本次工傷的所有原始病歷資料1份(收復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病歷本、出院記錄或小結、檢查報告等); 5、工傷職工身份證件1份(收復印件); 6、工傷職工大一寸彩色相片1份(收原件); 7、近親屬提出申請提交其本人與職工的關系證明,如戶口簿或結婚證書及代辦人身份證1份(收復印件); 8、單位提出申請提交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 
| 辦理方式 |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應當將所需資料(序號1-6,其中用人單位申請提交序號1-6以及8,工傷職工的其近親屬申請提交序號1-7)的紙質資料提交至開平市人社局綜合服務大廳。(地址:開平市三埠街道長沙曙光東路168號,咨詢電話:0750-2213656)。 | 
| 辦理時限 |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三十日。 | 
| 注意事項 | 勞動能力鑒定(確認)申請表等申請資料可前往開平市人社局綜合服務大廳窗口或在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http://www.auxus.cn/kpsrlzyhshbzj/)的“下載專區”下載。 | 
開平市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繼續治療期)確認申請須知.doc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確認)申請表(2025年版).docx
授權委托書樣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