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工發生工傷后應該在哪里醫治?
工傷職工在治療工傷期間享受什么待遇?
這些問題大家都清楚嗎?
讓社保君來給大家講講
關于工傷醫療的問題~
職工發生工傷應當在哪里治療?
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及時救治工傷職工。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參保地工傷醫療服務協議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職工在參保地以外發生工傷的,應優先選擇事故發生地工傷醫療服務協議機構治療,參保單位要及時向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工傷職工的傷情及救治醫療機構情況,并待傷情穩定后轉回參保地工傷服務協議機構治療。
疑似職業病或者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應當及時送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診斷,并及時送參保地工傷服務協議機構治療。
除急救、搶救,工傷職工在非工傷服務協議機構治療的費用,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工傷職工如果需要轉往
市外就醫,該如何處理?
工傷職工原則上應在參保所在市的工傷保險服務協議機構就醫,如因醫療條件所限需要到參保地以外就醫的,應由工傷職工本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轉診轉院申請,由工傷醫療服務協議機構提出意見,報參保地經辦機構備案后轉診轉院。認定工傷前已按醫療保險轉診要求辦理了轉院手續的,認定工傷后可視同已辦理工傷轉院。
工傷職工需要返回戶籍地居住的,應當向參保地經辦機構提供有關戶籍證明進行備案,參保地經辦機構按規定開展費用結算。
工傷職工未按規定備案的,轉診轉院發生的工傷醫療等費用,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工傷醫療費用是否可以
在醫院聯網結算?
已參加工傷保險并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工傷職工,在我市工傷保險服務協議機構就醫時,出示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件、工傷保險就醫憑證(含《認定工傷決定書》、《工傷康復確認結論書》、《輔助器具確認結論書》等)辦理工傷就醫登記,其工傷醫療、康復、輔助器具配置費用(涉及第三人責任的除外)可按規定進行聯網結算。
若出院時未完成工傷認定,出院結算時可填寫《工傷延期聯網結算申請表》,由就診醫院進行掛賬處理。待工傷認定完成后,憑《認定工傷決定書》到就診醫院辦理工傷住院費用聯網結算手續。
已經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異地就醫管理規定辦理工傷異地就醫備案的,工傷職工在省內工傷服務協議機構和已開通聯網結算的省外工傷服務協議機構就醫,也可按規定進行聯網結算。
工傷醫療費按什么標準報銷?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和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可按規定由工傷基金支付。
以下情形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①超出目錄范圍和超出支付標準的費用;
②非治療工傷傷情所發生的費用;
③符合出院條件拒不出院或超出診療需要的醫療費用,以及其他違反工傷保險有關規定的費用。
住院治療期間的伙食費、經批準
轉往外地治療所需往返交通、食
宿費用按什么標準支付?
住院治療期間的伙食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標準為50元/天,工傷職工可通過登錄“粵省事”微信小程序線上申領。
已按規定辦理工傷異地就醫備案,經社保經辦機構批準到市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標準為:轉診期間(不含住院期間),轉入地的市內交通、住宿費用在530元/天的總限額以內的,按實際費用報銷,伙食費包干標準為50元/天,與住院伙食補助費不重復享受,轉診期最長不超過三天。城市間往返一次的交通費用憑有效票據據實報銷,限于公共汽車、火車硬席、高鐵(動車)二等席、輪船三等艙、飛機經濟艙、醫療機構救護車,超過規定標準的部分費用自理。
工傷職工住院期間需要
護理,該如何處理?
職工因工傷傷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住院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所在單位未派人護理的,應當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向工傷職工支付護理費。
職工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
福利待遇如何發放?
職工因工傷傷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用人單位未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
工傷職工醫療費由誰支付?
用人單位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參保手續次日起,在規定的繳費周期內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該參保職工發生工傷,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未依法參加工傷保險或未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發生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向職工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
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的
工傷待遇由誰負擔?
用人單位應當在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傷害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參保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在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之前發生的工傷待遇由用人單位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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