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公 告
馬灑力哈:
本委受理馬灑力哈訴開平依利安達電子有限公司勞動報酬爭議一案(開勞人仲案字〔2025〕857號),仲裁請求:一、要求被申請人支付2025年6月工資850元、2025年7月工資2650元。二、要求被申請人支付2025年6月份體檢費267元。合計:3767元。本委已于2025年8月15日受理,現決定撤銷案件。因與你無法聯系,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向你公告送達仲裁決定書。經查明,本案申請人于2025年9月11日通過粵省事小程序申請撤回申訴,本委根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三十五條的規定,決定如下:準予申請人撤回申訴。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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