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公 告
開平市塘口鎮煲仔煌餐飲店:
本委受理楊海梅訴開平市塘口鎮煲仔煌餐飲店未簽勞動合同等爭議一案(開勞人仲案字〔2026〕138號),仲裁請求:1、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15日工資3037元。2、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2024年9月26日至2025年10月15日期間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49500元。因與你單位無法聯系,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應訴通知書及開庭通知書。現定于2026年2月14日09時30分在開平市曙光東路168號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庭開庭,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將作缺席裁決。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