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公 告
開平市水口鎮奇匠衛浴店:
本委受理張金芳訴開平市水口鎮奇匠衛浴店勞動報酬爭議一案(開勞人仲案字〔2025〕423號),仲裁請求:要求被申請人支付2024年11月份工資差額2362.85元,2024年12月份工資2786.85元,合計:5149.7元。因與你單位無法聯系,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仲裁裁決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及《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條第一款、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裁決如下:被申請人自本仲裁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三日內支付申請人2024年11月及12月工資差額合共4850元。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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