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工傷輔助器具?
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的費用能否報銷?
申請和報銷流程又是怎樣的呢?
這一期,社保君為你一一解答
工傷輔助器具是為幫助因工致殘的工傷職工恢復或改善身體功能,根據其實際需要配置的輔助設備(如假肢、矯形器、輪椅等)。
01 輔助器具種類
①假肢類:如假手指、前臂假肢、小腿假肢等。
②矯形器類:如頸胸矯形器、脊柱矯形器、足部矯形器等。
③生活輔助類:如輪椅、拐杖、紙尿褲等。
④其他類型:助聽器、假眼、假牙等。
02 申請報銷條件
①參加工傷保險并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
②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為工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配置輔助器具,且沒有終結工傷保險關系的。
③申請配置的輔助器具需符合《廣東省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目錄》范圍。
03 申請和報銷流程
第一步:提出輔助器具配置確認申請
工傷職工需要配置輔助器具的,需先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輔助器具配置確認申請,并提交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診斷證明和相關的病歷、檢查檢驗報告等。
第二步:及時向社保經辦機構登記
工傷職工收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予以配置的確認結論后,應及時向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進行登記,經辦機構向工傷職工出具配置費用核付通知單。
第三步:到工傷服務協議機構配置輔助器具
工傷職工持配置費用核付通知單,選擇我市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服務協議機構配置輔助器具(假牙可在我市工傷醫療服務協議機構配置),并按規定進行聯網結算。

04 注意事項
①未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自行配置輔助器具,或在非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服務協議機構配置輔助器具的,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② 配置輔助器具超出《廣東省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目錄及最高支付限額》范圍或者超出限額部分的費用,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③工傷職工在市外長期居住或本市工傷保險服務協議機構不能提供的輔助器具,工傷職工可向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異地配置工傷保險輔助器具,經參保地經辦機構同意,發生的符合規定的安裝、維修、訓練、交通、食宿等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支付。
④輔助器具達到規定的最低使用年限的,工傷職工可以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更換申請,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予以更換的,根據有關規定予以再次配置,并按照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費用。
⑤因傷情需要立即配置《廣東省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目錄》中的矯形器(不包括截癱行走矯形器)和壓力衣的,工傷職工應當在配置前先通知所在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及經辦機構,并填報相關表格進行備案。工傷醫療、康復終結后,再按規定向所在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經確認予以配置的,按照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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