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全日制用工
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可以訂立口頭協(xié)議嗎?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xié)議。建議留存當初做出約定時的有關資料哦!
延伸小知識
如果沒簽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fā)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fā)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第(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可以月結工資嗎?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可以約定試用期嗎?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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