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全日制用工
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問: 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可以參加工傷保險嗎? 如果在兩個單位工作,可以參加兩份工傷保險嗎? 按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九條規定 職工(包括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同時就業的,各用人單位應當分別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職工發生工傷 由職工受到傷害時工作的單位 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非全日制員工能與多個單位 訂立勞動合同嗎?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 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 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 但是 后訂立的勞動合同 不得影響先訂立的 勞動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 能約定試用期嗎?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 不得約定試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 任何一方都可以 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 終止用工,用人單位 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工資怎么發?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 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 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非全日制用工 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 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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