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定節假日工資該如何發放?
根據勞動法以及原勞動部印發的《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勞部發〔1995〕226號),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另外支付給勞動者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或日工資標準300%的工資。需要注意的是,放假調休期間,要區分法定節假日與調休。調休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照休息日安排加班處理,即用人單位應安排勞動者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解讀: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執法一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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