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平市司法局關于廢止《開平市人民調解“以案定補”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
開司〔2026〕1號
KPBG2026002
各鎮(街道)、管委會,市各相關單位:
為確保我市人民調解工作政策與上級規定保持一致,維護法制統一,避免執行標準沖突,經研究,現決定廢止《開平市人民調解“以案定補”管理辦法(修訂)》(開司〔2022〕2號),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停止執行。
開平市司法局
2026年2月4日
文本解讀鏈接:http://www.auxus.cn/kpssfzww/zwgk/gggs/content/post_3439452.html
圖解鏈接:http://www.auxus.cn/kpssfzww/zwgk/gggs/content/post_3439461.html
音頻解讀鏈接:http://www.auxus.cn/kpssfzww/zwgk/gggs/content/post_3439472.html
相關圖片: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