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區)人民政府: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6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40號)和《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的通知》(粵人社發〔2020〕117號,附后),為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作用,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我市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切實做好失業人員生活保障。
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是黨中央、國務院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保障基本民生作出的一項重要決策部署。各市(區)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上來,把落實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作為做好“六穩”、落實“六保”的一項重要內容,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抓緊抓實抓細,切實推動政策盡快落地見效,牢牢兜住失業人員生活底線,為經濟社會發展保駕護航。
二、及時發放失業保險金。
對參保繳費滿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應及時足額發放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按規定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對參保繳費不足1年或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不得發放失業保險金。自2019年12月起,延長大齡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可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
三、階段性實施失業補助金政策
(一)失業補助金申領人員范圍
對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間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但是仍未就業的人員,或者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間失業且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職工,可以按本通知規定發放失業補助金。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發放失業補助金:正在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已領取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終結失業保險關系且之后無參加失業保險記錄的;失業人員自主創業的;參保關系轉出我省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我市失業補助金標準
參加失業保險繳費1年(含)以上,失業補助金標準為300元/人/月;繳費不滿1年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150元/人/月。
(三)失業補助金發放程序及要求
1.在本文印發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各市(區)要組織失業人員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在最后參保地的社會保險經辦部門或就業公共服務機構等線下或線上渠道辦理。經辦機構在審核時,應通過信息共享等手段核查失業人員參保繳費情況和失業狀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并將審核結果送達申領人,自審核通過次月起按月發放失業補助金。
2.失業補助金按月發放,領取期限最長為6個月,自符合條件的當月起計算,不早于2020年3月。計發失業補助金的期限不與失業人員參保繳費年限掛鉤。申領失業補助金時,可申請一次性補發3月及3月后連續符合申領條件月份的失業補助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停發失業補助金: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的;重新就業或自主創業的;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死亡的;應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被判刑收監執行的;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4.失業補助金只能申領一次,在我省有多個參保地的應向最后參保地經辦機構申請。在2020年3月至6月期間失業又跨統籌區參保的,向最后失業的參保地申領。領取失業補助金的,可享受2020年3月至6月期間價格臨時補貼。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求職補貼、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等其它失業保險待遇。計發失業補助金,不核減參保繳費年限,失業人員原有繳費時間予以保留,對重新就業并參保的失業人員,繳費時間累計計算。發放失業補助金期間,不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出(轉入),失業補助金發放期滿或停發后要求轉移失業保險關系的,經辦機構要記錄相關信息并按規定要求辦理。參保當月不享受失業補助金,多領的失業補助金須退回。
5.失業補助金從失業保險基金“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
四、階段性提高價格臨時補貼標準。
2020年3月至6月,對領取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人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補貼標準在現行標準基礎上提高1倍。具體按《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階段性價格臨時補貼工作的通知》(粵發改價格函〔2020〕564號)相關要求實施,我市低收入群眾價格臨時補貼發放標準按照市發展改革局制定標準執行。
五、加強組織
(一)抓好政策落實。
各市(區)人民政府要壓實工作責任,建立健全抓落實的體制機制,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要主動履職盡責、加強工作調度,確保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政策盡快落地見效。
(二)強化工作責任。
各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資金基金監督部門應及時掌握失業保險基金收支情況,各市(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財務部門及時向財政部門請款,確保支出戶余額充足。區分失業補助金和失業保險金發放時間,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要在每月16-20日間將失業補助金發放到位。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將在省集中式社保信息系統上線失業補助金申領和認證功能,江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信息中心與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信息部門要加強工作協調,做好本地線上服務渠道和省集中式社保信息系統對接,開通我市失業補助金申領和認證線上服務,減輕前臺經辦壓力。
(三)優化資格認證。
各級經辦部門要提高服務意識,協助參保人做好失業保險待遇線上和線下申領工作,及時通過社保繳費、就業等信息比對的方式認證,能通過網上認證、自助認證等途徑辦理的不得要求現場認證。同時,各級經辦機構要做好政策宣傳解讀,提高政策知曉度,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失業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按月進行領取資格認證,承諾出現停止領取情形時應主動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并主動退回多領的失業補助金,如存在冒領、騙取、套取失業保險基金行為的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四)強化風險防控。
各市(區)失業保險和就業部門要定期對失業保險金、失業補助金申領進行比對核驗,持續關注失業動態,及時做好研究分析、資金測算、應急工作預案,做好應對規模性失業風險準備。同時,要強化監督管理,嚴防冒領、騙取、套取基金行為,切實維護基金安全。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在政策執行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請及時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報告。如國家和省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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