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山市永純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6年2月11日向你單位作出《工傷保險先行支付追償通知書》(開社稽追〔2026〕1號),因無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單位成功送達該通知書,現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此通知書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內容如下:
根據《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工傷決定書》(江開人社工認〔2023〕A698號),佛山市永純建筑勞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永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608MA52MFJ26J,下稱“永純公司”)職工蔡明剛(公民身份號碼:43072219670905****)于2022年5月8日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所受到事故傷害,依法被認定為工傷。
依據《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書》〔開勞人仲案字(2024)487號〕、《廣東省開平市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24)粵0783民初4454號〕及《廣東省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25)粵07民終662號〕,永純公司應承擔蔡明剛工傷相關費用。經執行,開平市人民法院扣劃4950.52元轉付蔡明剛,因暫無其他可供執行財產,(2025)粵0783執2338號之一案件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2025年11月10日,蔡明剛向我局申請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我局于2025年11月19日向永純公司郵寄送達《工傷保險先行支付催告通知》,要求永純公司在收到通知書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核實并履行支付義務,但永純公司在指定期限內未作出核實回復,也未履行支付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及《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第八條、第十三條規定,我局先行支付蔡明剛工傷保險待遇共計77748.24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68029.71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9718.53元),2026年1月30日蔡明剛確認已收到工傷保險先行支付款項,現我局要求永純公司依法償還。請永純公司在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10日內將應償還的工傷保險先行支付款項匯入指定賬戶,并將轉賬存根聯(回執)遞交或傳真至開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未在規定期限內償還的,我局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執行。
收款銀行賬戶信息:
開戶銀行:農業銀行江門分行營業部
開戶名稱: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銀行賬號:44370301040298881
若永純公司對履行上述義務有異議,請于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攜帶有關證據資料向我局提出書面陳述和申辯,逾期或不提出陳述申辯意見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開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26年2月26日
(聯系人:吳先生,聯系電話:0750-2275980,傳真號碼:0750-2212028,聯系地址:廣東省開平市東興大道人民東路1號)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