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平市盈隆木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漢長):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我局依法對你公司作出《強制執行事先催告書》(開社保催〔2026〕5號)。因通過郵寄等常規方式無法送達,現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達。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請你公司自送達之日起,按要求履行相關義務。內容如下:
當事人:開平市盈隆木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漢長)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78306671425XW
住所地:開平市長沙區寶堤東路18號寶麗花園寶璟閣首層105號鋪位
我局于2025年8月20日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達《社會保險基金(待遇)追回決定書》(開社查決字〔2025〕7號),要求你公司將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的姚光亮工傷保險待遇1144124.00元退回至指定賬戶。你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履行該義務,也未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現依法向你公司催告,具體如下:
一、請你公司于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應退還的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待遇1144124.00元退回以下賬戶:
戶名: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收款銀行:農業銀行江門分行營業部
賬號:44370301040298881
附言:退回開平姚光亮工傷保險先行支付待遇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 你公司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若你公司對履行上述義務有異議,請于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我局提出書面陳述或申辯意見,逾期或不提出陳述申辯意見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三、逾期仍不履行該義務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開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26年3月3日
(聯系人:吳先生,聯系電話:0750-2275980,聯系地址:廣東省開平市東興大道人民東路1號)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