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我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期間門診部、診所等
部分機構診療工作的通知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據廣東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和《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口腔專科醫院等部分機構診療工作的緊急通知》(粵衛辦醫函〔2020〕11號)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有關醫療機構暫停部分診療工作通知如下:一、從2020年2月5日24時起,全市范圍內所有民營門診部、個體診所、衛生站、學校醫務室等醫療機構暫停診療活動,降低疫情傳播風險;民營和公立醫院暫停眼耳鼻喉科、口腔科的一般診療活動,保留必要的急診服務,但嚴禁使用渦輪手機及口腔超聲潔牙機等容易產生水霧飛沫及氣溶膠的設備。具體恢復時間另行通知。各暫停相關診療服務的醫療機構要主動向患者做好解釋宣傳工作(包括張貼暫停營業通知)。二、基層衛生院直屬衛生站、地處偏遠和交通不便的村辦衛生站,可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為非發熱患者提供急診服務。停業期間,各衛生站要繼續履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疫情防控工作。三、衛生監督機構、各鎮衛生院、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加強監督管理,對應當停業而拒不停業、不配合、不執行的一律依法處置,對造成疫情傳播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依法從嚴從重追究其法律責任。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