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重要論述精神,不斷健全和強化森林火災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切實增強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江門市應急管理局組織對2021年印發實施的《江門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江府辦函〔2021〕108號)進行重新修訂,現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一)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黨的二十大對推動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作出重大戰略部署,彰顯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堅強意志和堅定決心。推動綠色發展,林業是關鍵領域,森林是核心元素,做好森林防滅火工作是捍衛林業建設成果,推動綠色發展的重要保證。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高度重視預案編修工作,要求各級著眼構建上下貫通、橫向配套的預案體系,推進預案編修工作。 (二)2022年10月1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加強新形勢下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意見》,對明確工作職責、壓實火災防控責任,優化體制機制、建強組織指揮體系等8個方面的重點工作作了針對性部署。2023年7月30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加強新形勢下森林防滅火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了加強新形勢下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目標任務、具體要求。為適應新形勢、新情況下森林防滅火工作的新要求,重新修訂十分有必要,也是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工作部署的重要舉措。 (三)當前,江門市森林生態資源持續優化,生態保護需求發生變化,原預案部分應對措施已難以完全適配新形勢下的工作要求。為精準銜接綠美江門建設部署,有效防范化解森林火災風險,保障生態安全與人員安全,亟需針對形勢變化對預案應對措施進行調整優化,確保森林防滅火工作與生態建設同頻共振、高效協同。 二、主要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森林防火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新形勢下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提升基層應急管理能力的意見》《關于加強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隊伍建設的意見》《廣東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新形勢下森林防滅火工作的實施意見》《中共廣東省委關于深入推進綠美廣東生態建設的決定》《廣東省森林防火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廣東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廣東省森林防滅火工作職責事項劃分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主要內容 全文分為10個部分:總則,主要任務,組織指揮體系,處置力量,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應急響應,應急保障,后期處置,附則,附件。 (一)總則。包括總體要求、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災害分級、響應分級等內容。明確了本預案適用于江門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以及相鄰地市發生的對江門市造成重大影響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 (二)主要任務。包括轉移疏散人員、組織撲火行動、保護重要目標、轉移重要物資、維護社會穩定等內容。優先調動專業力量科學撲火,保障人員安全;及時轉移疏散群眾并妥善安置,保護重要目標與物資;維護災區治安,打擊違法犯罪,保障企業與民眾財產安全,同時保障應急交通與通信暢通。 (三)組織指揮體系。明確江門市森林火災組織指揮體系架構,包括市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指揮單位任務分工、撲救指揮、市級森林火災應急響應組織、專家組等內容,強化部門協同和屬地管理責任。 (四)處置力量。包括力量編成、力量調動、跨市支援等內容,明確了撲救力量梯隊、跨區域支援力量組成和調動原則。 (五)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明確森林火情實時監測牽頭部門和監測手段,細化預警響應措施,強化信息報送“有火必報”原則。多渠道發布森林火險預警,針對特殊人群和場所采取針對性通知,提升企業與民眾防范意識。 (六)應急響應。明確分級響應原則、四個響應等級啟動條件、響應措施及災后處置等工作要求。 (七)應急保障。包括輸送保障、航空消防保障、隊伍保障、物資保障、資金保障、應急通信、醫療衛生保障等內容。 (八)后期處置。包括火災評估、火案查處、約談整改、責任追究、工作總結等內容。 (九)附則。包括預案培訓、預案演練、預案管理與更新、預案解釋、實施時間等內容,強調加強預案的培訓演練,明確修訂預案的5種情形。 (十)附件。包括森林火災分級標準、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任務分工、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組成及任務分工、森林火災撲救隊伍、森林火災信息報告格式等內容。 正文鏈接: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江門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通知 聯系股室:應急救援股  聯系電話:0750-221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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