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參保人:
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廣東省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粵醫保規〔2021〕2號)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廣東省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經辦規程>的通知》(粵醫保規〔2022〕9號)的有關規定及《江門市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2025年版)第五十六條的約定內容,現決定暫停江門大參林藥店有限公司開平銀海分店醫保結算30日(暫停時間: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月22日)。
特此通告。
開平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23日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