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我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維修資金”)收益,在保證維修資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我局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擬將開平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管理的維修資金代管專戶內的資金進行增值,現按有關規定予以公示,接受業主的監督。公示期滿如無異議,由開平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組織實施,具體情況如下:
一、 增值類型:定期。
二、三年。
三、擬增值資金金額及銀行利率
擬將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廣發銀行、開平農商銀行維修資金專戶銀行代管戶的存量資金進行增值,詳細情況如下,進行定期存儲時,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基準利率和各銀行的規定為準。
單位:萬元
四、收益分攤:定期存款到期后,定期的本金及收益返還到相應的代管專戶,分攤利息時,合并活期利息和定期利息,按賬戶利息積數比例進行分攤。
五、公示時間: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4日止(15天)。
如對我市維修資金代管專戶資金增值有異議或其他意見,請在公示期間通過電話反映,所反映的意見或建議須留下本人真實姓名。
聯系人:勞小姐,聯系電話:2290183。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