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廢止《開平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開府辦〔2023〕34號
KPFG2023006
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管委會,市有關單位:
《開平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試行)》(開府辦〔2012〕80號)因主要內容與現行法律、法規不一致,且已被上級政府規范性文件涵蓋,經市政府第十七屆53次常務會議同意廢止,現予公布,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停止執行。
開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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