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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平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全面完成
開平市統計局
開平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5月8日
按照《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和《國務院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廣東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和《江門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實施方案》要求,開平市進行了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在開平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江門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悉心指導下,全市各級各部門和各級普查機構共同努力,經過廣大普查人員兩年來的艱辛努力和普查對象的支持配合,開平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全面完成方案設計、單位清查、現場登記、事后質量抽查、匯總評估等各項任務,取得重大成果和顯著成效,全面完成了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
2018年末,全市共有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法人單位6439個,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年份,下同)增加2731個,增長73.7%;產業活動單位7864個,增加2994個,增長61.5%;個體經營戶35150個,增加18038個,增長105.4%。
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是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后的首次重大國情國力、市情市力調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2018年9月26日,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副書記、市長鄺積康擔任組長的開平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由35個部門組成。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組織實施原則,各相關部門、全市各鄉鎮、街道均建立普查機構,為普查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堅實的組織保障。開平市政府全面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做到人員到位、措施到位、經費到位。參與普查工作的相關部門積極主動履職,充分發揮各自職能,提供多方保障,確保了普查的順利實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開平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時期資料為2018年度。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428名基層普查人員克服重重困難,對我市轄區內從事第二、第三產業的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抽取的個體經營戶逐一入戶完成數據采集。通過這次普查,摸清了我市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市產業組織、產業結構、產業技術、產業形態的現狀以及各生產要素的構成,進一步查實了各類單位的基本情況和主要產品產量、服務活動。
三、采用科學方法
按照“確保質量、改革創新、突出重點、依法普查、共享成果”的原則,開平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經普辦)嚴格執行國家普查方案,并借鑒歷次普查經驗,著力提高普查的科學性、規范性。制定了《開平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實施方案》及各項工作細則,為經濟普查工作有序開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在方法運用上,開平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在2018年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對轄區內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從事第二、三產業的個體經營戶進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在2019年對從事第二、第三產業的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在其主要經營活動所在地進行全面普查登記,對建筑業法人單位在其注冊地進行全面普查登記,對數量眾多的個體經營戶采用抽樣調查方法在其主要經營活動所在地進行樣本登記。
普查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財務狀況、能源生產與消費情況、生產能力、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固定資產投資、研發活動、信息化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等,不同普查對象分別填報一套表單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單位普查表和個體經營戶普查表。這次普查積極應用“多證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門參與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階段,積極利用部門行政記錄和業務資料,收集、整理相關部門的單位名錄信息,通過比對、合并生成清查底冊。擴大聯網直報單位范圍,全面使用手持移動終端(PAD)采集數據,廣泛應用行業代碼自動識別賦碼技術,普查數據生產全過程實行電子化、網絡化處理。
四、確保數據質量
開平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實行全過程數據質量控制。在現場登記階段,各級普查機構狠抓源頭數據質量,多形式、多渠道實施普查數據的采集、上報監控工作,加強入戶數據核實與業務指導,開展源頭數據自查與抽查,堅持聯動審核,及時消除差錯,嚴格把控普查數據質量,確保普查數據真實可靠。為檢驗我市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數據質量,在配合江門市經普辦開展經濟普查事后質量抽查基礎上,市經普辦在十六個鎮(街)各抽取3個普查小區開展普查登記規范性和主要指標核查工作,認真核查普查對象的會計核算資料、納稅申報資料和其他相關證明材料。開平市經濟普查數據質量符合控制標準。
此信息來自開平統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