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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精準阻斷基孔肯雅熱傳播鏈條,切實守護群眾身體健康,近日,開平市衛生健康局聯合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應急管理局、江門市生態環境局開平分局、市交通運輸局及市疾控中心,組建專項執法檢查組下沉鎮街,集中開展基孔肯雅熱防控專項監督檢查行動。


本次檢查緊扣基孔肯雅熱“伊蚊傳播”的核心特點,重點瞄準公共場所、學校、農貿市場等人員密集、伊蚊易孳生區域,以“積水清理(伊蚊孳生地核心整治點)”“防蚊設施安裝使用(紗門紗窗、防蚊燈等配備情況)”為兩大檢查重點,全面排查各單位防控漏洞。針對檢查中發現的“未及時清理積水導致伊蚊孳生”問題,執法人員從嚴處置:現場向相關單位出具《衛生監督意見書》223份,明確整改內容與時限;對18家問題突出、整改意愿不強的單位依法予以行政處罰,以剛性執法形成有力監管震懾。


基孔肯雅熱防控需全民參與、齊抓共管。執法部門明確要求,各經營主體及單位須扛起防控主體責任,常態化開展積水清理與孳生地整治,從源頭削減伊蚊數量;廣大市民要主動做好家庭環境清潔,及時清空花盆托盤、水缸、廢舊容器等積水,杜絕靜態儲水,同時做好個人防蚊(使用蚊帳、驅蚊劑等)。對未落實防控措施、存在傳播隱患的主體,將依法嚴肅追責處罰。

下一步,開平市衛生健康局將持續深化多部門協作機制,加密防控專項檢查頻次,對違反基孔肯雅熱防控要求的行為保持“零容忍”,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全力筑牢防控屏障,保障群眾健康與公共衛生安全。
【知多D】
《廣東省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管理規定》第十一條規定:
單位和個人除應當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環境衛生管理規定外,還應當做好經常清疏下水道、溝渠,平整洼地,清除室內外積水,控制蚊蟲孳生。違反上述規定,單位、住戶的下水道、溝渠、容器積水孳生蚊幼蟲的,給予警告,并限期清理;逾期不改的,對單位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住戶處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