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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合法規范的檢查筆錄是怎樣的?
答:
檢查筆錄是實施現場檢查的主要證據形式。檢查筆錄是以文字、圖形、符號等所表示的內容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書面文件。制作現場檢查筆錄時要做到:
一是必須全面、客觀、準確的記錄現場有關情形;
二是必須由在場的城管執法人員負責制作;
三是記錄完畢,必須交在場的被檢查對象的人員閱示,如當事人有異議,可以決定重新檢查;
四是檢查筆錄應當交被檢查對象的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五是參與現場檢查的執法人員應當簽名或者蓋章;
六是筆錄使用的語言要規范,字跡要清楚、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