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新聞:
相關圖片:
相關附件:
答:按照《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社【2017】164號)、《關于做好當前形勢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72號)規定,對就業困難人員、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對于曾經領取過失業保險金,目前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符合上述條件的,可規定申領社會保險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