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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為組織實施好育兒補貼制度,今年9月18日,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財政部印發(fā)《育兒補貼制度管理規(guī)范(試行)》。該管理規(guī)范明確,申領人按年度申請,申領人應當在嬰幼兒出生當年或次年提出首次申請,并在之后的連續(xù)兩個年度分別提出續(xù)領申請。對于2025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嬰幼兒,首次申請應當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出。逾期未提交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當年申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