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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府[2004]2號
各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市府直屬各單位:
    現將《開平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本單位應急預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預案中的各項工作任務和要求落到實處。
  開平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開平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為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規范和指導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經濟社會的穩定和發展,依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衛生部《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及《廣東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制定《開平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二、突發事件的分級
  根據突發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和潛在公共危機等將突發事件分為三級;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
    (一)一般突發事件是指在局部地區發生,尚未引起大范圍擴散或傳播,還沒有達到規定的重大突發事件標準的事件。
    1、動物間發生鼠疫流行;
    2、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
    3、在我市管轄范圍內,1周內發生霍亂10-30例;或疫情波及4個以上鎮(區),發病15-50例;
    4、在我市管轄范圍內,1周內發生病毒性肝炎、登革熱50例,傷寒、副傷寒30例,痢疾100例,流行性出血熱5例,狂犬病3例,鉤端螺旋體病、肺結核、流腦、乙型腦炎、麻疹、瘧疾各20例以上疫情;
    5、在我市管轄范圍內,發生5例以上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6、一起食物中毒事件造成50-100例發病,無死亡;或集體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在學校、地區性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
    7、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藥出現群體性癔病或不良反應;
    8、個人全身受照劑量≥1Gy且受危害人數10人以下,或個人全身受照劑量≥0.5Gy受照人員劑量之和≥20Gy的放射性突發事件;
    9、一次職業病危害事故造成急性職業病10例以下,無死亡;
    10、其它對公眾健康可能造成危害的突發事件。
    (二)重大突發事件是指突發事件在較大范圍發生,有擴散趨勢,尚未達到規定的特大突發事件標準的事件。
    1、發生1例以上鼠疫、肺炭疽病例;
    2、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續發病例;或疫情波及4個及以上鎮(區);
    3、霍亂在我市管轄范圍內流行,1周內發病3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4個及以上鎮(區),1周內發病50例及以上;
    4、疫情波及4個以上鎮(區),且每鎮(區)在1周內發生,病毒性肝炎、登革熱50例,傷寒、副傷寒30例,痢疾100例,流行性出血熱5例,狂犬病3例,鉤端螺旋體病、肺結核、流腦、乙腦、麻疹、瘧疾各20例以上疫情;
    5、在我市管轄范圍內,發生20例以上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市(區)也同時有發生,或擴散到其它市(區);
    6、發生從未出現過的傳染病疫情;
    7、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藥出現人員死亡;
    8、一起食物中毒事故人數超過100人的或死亡1人以上;
    9、個人全身受照劑量≥1Gy且受危害人數10以人,或個人全身受照劑量≥0.5Gy受照人員劑量之和≥40Gy的放射性突發事件;
    10、一次職業病危害事故造成急性職業病10-50人或者死亡5人以下;
    11、丟失放射性物質,其放射性活度(Bp)型≥4×106,非密封型4×105;
    12、鼠疫、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亂、脊髓灰質炎等菌種、毒種丟失;
    13、地級市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它重大突發事件。
    (三)特大突發事件是指影響大,波及范圍廣,涉及人數多,出現大量病人或多例死亡,危害嚴重的突發事件。
    1、發生鼠疫、肺炭疽疫情,且波及2個以上鄉(鎮),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發病5例及以上;
    2、發生脊髓灰質炎疫情;
    3、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發生續發性疾病,疫情波及4個及以上鎮(區),并有繼續擴散的趨勢;
    4、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新發傳染病,同時涉及多個鎮(區),并有擴散趨勢,造成重大影響;
    5、重大生物和化學污染、放射事故,出現大量人員傷亡;
    6、地級市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它特大突發事件。
  三、突發事件的報告與通報
    (一)突發事件的報告
  在國家、省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下,我市建立統一的突發事件信息報告系統,地級市衛生行政部門制定本級突發事件報告規范。
    1、突發事件的責任報告單位
    (1)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突發事件監測機構;
    (2)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
    (3)衛生行政部門;
    (4)市人民政府;
    (5)有關單位,主要包括突發事件發生單位、與群眾健康和衛生保健工作有密切關系的機構,如檢驗檢疫機構、環境保護監測機構和藥品監督檢驗機構等。
    2、責任報告人 :執行職務的醫療衛生機構的醫務人員、個體開業醫生為責任報告人。
    3、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其隱患,有權向上級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4、突發事件的報告時限和程序
  突發事件監測報告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和有關單位發現突發事件應當在2小時內向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接到報告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2小時內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并同時向江門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市人民政府應在接到報告后2小時內向江門市人民政府報告。
    (二)突發事件的通報
    1、突發事件發生時,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視情況及時通知本行政區域內的醫療衛生機構,并應按照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指示,及時向毗鄰和可能波及的衛生行政部門通報突發事件的情況。
    2、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已經發生的突發事件或者發現可能引起突發事件的情形時,應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通報。
    四、應急反應
    (一)一般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1級反應)
    1、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急反應
    一般突發事件發生后,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迅速組織力量對報告的突發事件進行調查核實,并進行科學分析和評估,初步判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性質,根據需要采取緊急控制措施,提出處理方案,及時向當地政府、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調查情況。
    2、市人民政府應急反應
  市人民政府接到衛生行政部門的調查報告和處理方案后,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做好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做好人員的隔離和防護;依法對引起中毒的場所、物品采取控制措施;依法對傳染病疫點或疫區采取緊急控制措施;落實好公共衛生設施;加強衛生宣傳教育工作;啟動應急儲備基金和物資;保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的醫療救治和防護設備、藥品、醫療器械等物資的生產、供應;保障因突發事件致病、致殘人員得到及時、有效治療。
    (二) 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Ⅱ級反應)
  突發事件發生時人民政府要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性質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在地級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控制措施。
  本地區未發生突發事件時要服從地級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的調度,支援突發事件發生地的應急處理工作。同時,采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突發事件在本轄區內發生。
    (三)特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Ⅲ級反應)
  市人民政府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性質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在地級市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組織協調轄區內有關部門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五、工作保障
    (一)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領導及有關部門領導組成的開平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救援指揮工作。
    總指揮:市長
    副總指揮:主管衛生的副市長和主管公安、交通、計劃、財政、藥監的副市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單位所在地的鎮長、主管衛生的副鎮長。
    成員:市府辦主管衛生副秘書長;市委宣傳部;市衛生局、公安局、交通局、發展計劃局、經貿局、外經貿局、農業局、教育局、民政局、財政局、勞動保障局、文化局、體育局、旅游局、外僑局、工商局、藥監局、檢驗檢疫局、質檢局、安監局局長;開平市邊檢站站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單位所在地的相應部門的領導。
    下設辦公室在市衛生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政府主管衛生的副秘書長兼任,常務副主任由市衛生局局長兼任。
    成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能科室科長和市中心醫院、中醫院、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監督所負責人和各鎮衛生院長組成。負責協調對指揮部具體工作的落實及督辦督查工作等。
    (二)設置專業工作隊伍。各專業隊在市政府指揮部統一布置下,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職責相應做好調查處理、醫療救護、行政控制、后勤供應、社會宣傳、信息公布等工作,及時、準確地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做出預測、預報和預警。
    1、衛生醫療救護隊伍。由市衛生局組織市中心醫院、中醫院、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監督所為中心的醫療救護隊伍,內設食物中毒事故及公共場所突發事件處理,職業中毒及放射事故應急處理,重大疫情及不明原因疫病流行處理,災害性事故醫療救援和信息處理報告、公布等五個工作小組。
    2、維護社會治安穩定與行政控制隊伍。由市公安局組織事故現場維護社會治安隊,維持事故區域的治安,協助衛生部門做好隔離控制措施落實。由市民政局組織做好無家可歸、無生活來源的困難災民的救助工作。市衛生監督所做好應急衛生行政控制措施落實工作。
    3、交通、供電、通訊隊伍。由廣電集團江門開平供電分公司組織現場供電安全,保證突發現場醫療救護用電安全;市電信局應保證急救與報告通訊暢通。交通行業主管部門督促落實交通工具消毒、水陸客運站場的旅客檢查和物資以及疏散人員的運送工作。
    4、口岸檢驗檢疫隊伍。由開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牽頭,組織市外經貿局、開平邊檢站、開平海關、農業局、市疾控中心,按各自職能落實相關工作。
    5、后勤物資供應隊伍。由市發展計劃局牽頭,組織市財政局、經貿局、藥監局、外經貿局、工商局等部門組成后勤物資供應隊伍,保證救治物資能源供應,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6、社會公眾宣傳教育隊伍。由市委宣傳部牽頭,組織市教育局、文化局、體育局、旅游局、外僑局、電視臺、電臺等部門,做好宣傳教育工作。
    (三)物資儲備
  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相關的儲備,并應當建立突發事件應急流行病學調查、傳染源隔離、醫療救護、現場處置、監督檢查、監測檢驗、衛生防護、應急藥品、疫苗等有關物資、設備、設施、技術與人才資源儲備,所需經費列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
    (四)經費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公共衛生和基層衛生服務網絡建設,隨著經濟的發展逐年增加對公共衛生事業的投入,增加幅度不低于財政支出的增長幅度。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預算應當設立突發事件日常監測和預警專項經費或應急基金。市人民政府應當設立突發事件應急基金(或貯備金),用于突發事件發生后的應急調查、控制、醫療救治和醫療救助等。
    七、名詞解釋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眾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在短時間內,某個區域內同時或者相繼出現具有共同臨床表現患者,且病例不斷增加,范圍不斷擴大,又暫時不能明確診斷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