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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解讀:《開平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的解讀
一、制定背景和目的
燃放煙花爆竹是千百年來中國人過春節的傳統習俗,但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安全隱患、大氣污染、噪聲污染等問題也同樣不可忽視。2018年,開平市人民政府廢止了《開平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區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的通告》(開府〔1993〕2號)及《頒布<開平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區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的通告>的通知》(開府〔1993〕44號)后,至今尚未對限制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予以明確,安全監管執法難以針對細化。
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進一步提升安全監管執法效能,維護公共安全管理秩序,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情況,開平市應急管理局按照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組織開展《開平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起草制定工作。
二、主要制定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三十八號)。
(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55號)。
三、制定程序
《通告》在起草過程中履行了公眾參與、風險評估、公平競爭審查、法制工作機構合法性審查、開平市應急管理局黨委會會議審議等相關法定程序,經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審稿,報開平市人民政府審議并同意后印發,上述制定程序符合《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有關規定。
四、適用范圍
《通告》適用于開平市城區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
五、主要內容說明
《通告》包括六項內容:一是劃定煙花爆竹禁燃區紅線范圍;二是禁燃區域范圍內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并明確禁燃區域范圍內確需舉辦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需向公安機關辦理申請;三是全市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四是違反《通告》規定的處罰依據;五是《通告》的有效期限;六是附件開平市城區劃定禁燃區示圖。
第一項,劃定禁燃區范圍。結合當前開平市城區實際情況,明確劃定煙花爆竹禁燃區紅線區域,以及納入禁燃區域的其他地點。
第二項,禁燃區內管理措施。本條明確禁燃區域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因重大節日、慶典等活動確需舉辦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需向公安機關辦理申請。
第三項,全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本條列明全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理。
第四項,違反《通告》規定的處罰依據。明確違反《通告》規定,將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四條進行處罰。
第五項,明確《通告》的實施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第六項,開平市城區劃定禁燃區范圍示圖。
政策文件鏈接: http://www.auxus.cn/kpszfw/zwgk/fggw/gfxwj/content/post_2979813.html
圖解鏈接: http://www.auxus.cn/kpszfw/zwgk/fggw/zcjd/content/post_2982123.html
音頻解讀: http://www.auxus.cn/kpszfw/zwgk/fggw/zcjd/content/post_2982094.html
聯系單位:開平市應急管理局
聯系電話:0750-2394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