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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廢止《江門翠山湖高新區高質量發展扶持獎勵實施辦法》和《開平市翠山湖高新區生物醫藥產業
項目發展扶持獎勵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讀
一、為什么要對《江門翠山湖高新區高質量發展扶持獎勵實施辦法》(開翠管發〔2024〕7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和《開平市翠山湖高新區生物醫藥產業項目發展扶持獎勵若干措施》(開翠管發〔2023〕8號)(以下簡稱《措施》)文件組織開展廢止工作?
為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按照有關管理規定,經開平市人民政府同意,需及時廢止原文件。
二、此文件的形成過程是怎樣的?
廢止《實施辦法》和《措施》已經過實施后評估、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征求公眾意見、征求律師意見、內部合法性審核、辦公會議審議等程序形成,符合規范性文件廢止程序要求。
三、廢止時間
2026年1月16日
四、解讀機關、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開平市翠山湖產業轉移工業園管理委員會
聯系人:張先生
聯系電話:0750-2881020
郵箱: kpscshgyygwh@jiangmen.gov.cn
開平市翠山湖產業轉移工業園管理委員會
2026年1月16日
政策文件鏈接: http://www.auxus.cn/kpszfw/zwgk/fggw/gfxwj/content/post_34285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