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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文本:關于印發《開平市城鄉環境衛生專項規劃(2022-2035)》的通知
開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印發了《開平市城市綠地系統規劃(2021-2035年)》的通知?,F就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背景依據
貫徹落實國家、省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環境衛生技術規范》(GB51260-2017)明確規定:應編制環境衛生專業規劃,環境衛生專業規劃的編制應以相關區域總體規劃為依據,并 應與相關專業規劃相協調。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縣級人民政府環境衛生主管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相關規劃、國家和省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要求建設、改造生活垃圾轉運站,適應垃圾分類功能需求。
環境衛生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不斷發展,開平市城市規模持續擴大,城市人口持續增長,環境衛生管理的壓力也越來越大。結合《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十四五”規劃》等相關文件精神,需要統一對生活垃圾的產生、收集、運輸和處理全過程進行系統規劃設計,建立起一套符合開平市實際的生活垃圾綜合管理體系。對開平市城鄉生活垃圾收運處理設施進行全面科學的規劃,合理優化配置,探索出針對開平市實際特點的生活垃圾的無害化處理、資源化利用和減量化管理的新思路,實現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有效協調統一,促進開平市人口、經濟、資源和環境的和諧發展。同時樹立超前意識,提前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環衛設施建設,編制和實施環境衛生專項規劃,提高開平市環境衛生工作的現代化水平,凈化、美化家園,促進人民群眾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改善開平市的形象和投資環境,促進開平市環境與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規劃目標
穩步推進開平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構建協調有序的垃圾處理流程,引導環境衛生設施合理布局與建設,提升環境衛生設施服務能力。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廢棄物排放,推動開平市逐步形成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立和健全開平市環境衛生體系,完善環境衛生管理機制,提升環境衛生管理能力。協調環境衛生事業與開平市社會經濟發展的關系,不斷提高城市環境衛生質量,改善居民生活和生產環境。使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完整、系統地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建設計劃,與城市建設的可持續發展相適應。
三、主要內容
《環衛規劃》期限為2022—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中期至2030年,遠期至2035年。規劃范圍銜接落實《開平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分為開平市域和中心城區兩個空間層次。其中,開平市域為開平市行政轄區,包括2個街道、13個鎮和江門產業轉移工業園(含集聚地),總面積1656.94平方公里;中心城區包括三埠街道、長沙街道、水口鎮、江門產業轉移工業園(含集聚地)等行政轄區范圍,總面積187.63平方公里。規劃主要內容包括:生活垃圾收運體系規劃、市域生活垃圾處置設施規劃、市域保潔規劃(包括小型環衛設施)、水域保潔規劃、建筑、綠化、大件垃圾收運處理規劃、公共廁所設置規劃、糞便處理收運處理規劃、環境衛生應急系統規劃、環境衛生信息管理系統規劃。
聯系單位: 開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聯系人: 麥生
聯系電話: 0750-2260774
政策文件鏈接:http://www.auxus.cn/kpszfw/zwgk/fggw/zcfg/content/post_34304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