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權證書/登記證明遺失(滅失)聲明
楊準平因保管不善,將開府集用(1988)012522號集體土地使用證遺失,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該集體土地使用證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楊準平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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