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加強黨員領導干部隊伍的監督管理,更好地貫徹落實《關于印發<開平市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監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開紀〔2015〕44號)的精神,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開平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開平市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監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開紀〔2015〕44號)(以下簡稱《方案》),探索加強黨員“八小時以外”管理制度化、信息化的有效方法,建立符合本單位實際的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監督管理工作機制,依法依規、實事求是,穩步推進監督管理工作,確保監督到位,做出成效。
二、監督對象
監督對象包括:我局科級黨員領導干部、基層國土資源所負責人和直屬各事業單位正副主任。
三、監督內容和方式
對照《方案》要求,重點監督黨員領導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閑圈。(詳見附件)
(一)強化黨內監督,提高自身覺悟。一是與監督對象簽訂《“八小時以外”言行承諾書》,積極引導黨員領導干部自覺遵守“八小時以外”行為規范。二是建立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重大問題、重要事項請示報告制度。明確重大問題、重要事項報告項目,要求黨員領導干部對于報告項目必須及時報告組織人事部門,重點在出國出境等方面做到事前請示、事后報告。三是完善民主生活會制度。召開年度民主生活會前,將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情況作為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的一項重要內容,黨員領導干部在會上報告個人“八小時以外”表現情況,形成相互監督的良好氛圍。四是完善談心談話制度。局“一把手”每年與班子成員談心談話,班子成員與分管監督對象談心談話,了解“八小時以外”活動情況。
(二)把握重點對象,增強行為監督。一是要突出重點敏感崗位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重點加強對各基層國土資源所負責人和重點崗位的黨員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管理。主要涉及行政審批、執法檢查和行政處罰的黨員領導干部是否跟當事人存在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監督。二是重點對有苗頭性傾向性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加強對此類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的防范。對存在違紀違法苗頭的黨員領導干部,如平時工作積極性不高,工作紀律較差的對象進行重點監督。
?。?strong>三)抓住重要環節,強化監督管理。一是加強重要節點監督。要加大黨員領導干部在個人及家庭成員婚喪嫁娶、喬遷新居、子女升學、生病住院、生日壽辰的監督。二是加強重要時期監督。要加強黨員領導干部在任職期間出現職務升遷和領導干部外出學習期間等時期的事前監督。三是加強重要區域監督。重點對會所、賓館、歌舞廳、夜總會、美容按摩等休閑娛樂場所進行暗訪監督。
(四)拓寬監督渠道,增強監督力度。要充分發揮黨內監督,家庭監督以及人民群眾等社會監督的重要作用,形成監督合力。一是建立單位與干部家屬聯系制度。定期與黨員領導干部家屬溝通聯系,掌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情況。二是改進黨員領導干部考察工作。黨員領導干部考察時,考察組應當聽取被考察黨員領導干部所在社區黨組織意見,黨員領導干部任前通過一定形式征求干部家屬和社區黨組織意見。三是發動群眾監督。對外設置監督舉報箱,公布舉報電話,積極鼓勵群眾參與監督。
(五)建立長效機制,完善制度管理。一是建立黨員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監督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應當定期研究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監督專題,發現新問題,研究新舉措。二是完善學習制度,定期組織黨員領導干部學習省、市關于“八小時以外”行為規范相關文件,明確哪些是明令禁止行為,哪些是加強監管行為,哪些是謹慎參與行為。加強警示教育,利用典型案例分析,提高黨員領導干部遵守行為規范的意識。三是建立暗訪制度。將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納入暗訪內容。圍繞重要節點、重點場所、重點人物開展暗訪活動。四是健全誡勉談話機制,定期總結并公布監督管理工作情況,對違反行為規范的黨員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
四、工作步驟
該項工作從2016年1月開始至2016年4月完成,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專項整治階段(2016年1月至2016年3月)
開展調查研究,總結梳理本單位現有的規章制度和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對監督管理工作進行全面部署。通過明查暗訪、專項治理等方式,大力開展整治違規違紀行為。一是加大宣傳力度,通過開設宣傳欄,張貼標語等形式,營造良好的氛圍。同時鼓勵群眾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形式監督黨員領導干部違規違紀行為。二是多措并舉,狠抓落實,創新工作方式,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的監督。
(二)建章立制階段(2016年3月至2016年4月)
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八小時以外”活動監督管理的長效機制。辦公室抓好制度建設,逐步完善,建立一批有效的監督管理制度。
?。ㄈ┛偨Y階段(2016年4月)
召開總結會議,總結工作經驗,查找存在不足,部署下一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