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平市自然資源局
開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
開征預公告字〔2025〕23號
為實施開平市赤水鎮和安村牛溪、紅溪經濟合作社舊廠“三舊”改造項目,需將開平市赤水鎮和安村牛溪、紅溪經濟合作社屬下的5.2965公頃集體土地完善轉用、征收手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四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現將擬征收土地情況預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面積、位置和范圍:開平市赤水鎮和安村牛溪、紅溪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面積5.2965公頃,位于開平市赤水鎮和安村牛溪村崩山工業區(四至范圍詳見附圖)。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二、擬征收土地現狀:開平市赤水鎮和安村牛溪、紅溪經濟合作社的集體土地5.2965公頃,已建設使用。
三、補償安置方式:經開平市赤水鎮和安村牛溪、紅溪經濟合作社民主議事同意該地塊進行“三舊”改造并按相關規定分配補償款。參考《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門市市區“三舊”改造實施方法〉的通知》(江府〔2021〕13號)等有關政策文件規定,本次補償款采取貨幣補償,貨幣補償金額為:改造范圍內的5.2664公頃土地(規劃為工業用地)按出讓價款的95%,計取貨幣補償款,該款項在土地出讓后按程序完成后撥付給開平市赤水鎮牛溪、紅溪經濟合作社的指定賬戶。改造范圍內的0.0301公頃公路用地無償移交給有關政府部門。貨幣補償款為本次改造所涉及土地的全部補償,不再進行村民房屋補償安置、政府支付補償、安排留用地和辦理社保審核等其他補償內容。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資源聽證規定》,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公告事項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需要申請聽證的,應在本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開平市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權利。
五、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除正常生產生活外,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擬征土地上搶建、加建的建(構)筑物,征收土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期限為2025年09月18日至2025年10月18日(不少于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開征預公告字〔2025〕23號征收土地預公告附圖
開平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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