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2021年11月1日,三埠街道根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移交的關于三埠街道某服裝店的《投訴舉報移送通知書》,依法開展現場檢查。經查,三埠轄區某超市電腦收費系統收集的關于某服裝專區的“創魅”男士內褲五折促銷活動的證據材料,顯示促銷活動懸掛的“創魅21#無痕男士內褲”商品標簽上標示該商品廠家直銷價29元,活動時間為9月24日至10月2日,成交單共53宗,共銷售男士內褲53條。其中存在標價之外收取未標明費用的成交單共29宗(折扣52%為16宗、折扣53%為10宗、折扣56%為3宗),共銷售男士內褲29條,與牌子標示“五折”促銷活動不符,在標價外違法收取未標明的費用共計14.5元,確認存在在標價之外收取未標明的費用的行為。
【調查及處理】
三埠街道對此開展立案調查,依法推進行政處罰程序。2021年11月24日,三埠街道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同時按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情節從輕,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1.5千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作出沒收某超市服裝專區促銷活動的違法所得拾肆圓伍角(小寫:¥14.50元);罰款人民幣壹仟伍佰圓整(小寫:¥1500.00元)的行政處罰。
【法律分析】
1、《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三)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典型意義】
本案中,男士內褲等服裝商品屬于市場調節價格的商品,經營者可以根據進銷情況自主制定價格,但是經營者應該遵守《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第三項的規定,對商品根據標價進行銷售。某超市服裝專區銷售的男士內褲在標價之外收取未標明的費用,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為隨意溢價銷售提供違法空間。經營者應嚴格執行明碼標價的規定,遵循公平誠信原則,維護和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
此外,三埠街道執法隊通過《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法律法規宣傳來引導各行業商家規范性經營,有效凈化市場環境,積極維護消費者的正當權益和良好的市場經營秩序,為各類消費活動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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