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是人類的未來,是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資源。兒童應在家庭環境里,在幸福、寬容、理解的氣氛中,充分而和諧地發展其個性;家庭是社會的基本單元,是兒童成長的第一場所,應獲得必要的保護和協助;社區是家庭獲得支持的最近平臺,應調動社區所有資源,促進家庭和兒童的幸福安康。
1996年,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發起“兒童友好城市運動”。2010年,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起草《中國“兒童友好城市”的創建目標與策略措施》,鼓勵地方政府提高管理兒童事務的責任意識,制定有利兒童發展的公共政策;鼓勵政府、相關部門、社會各界、學校、家庭共同參與兒童事務的管理;鼓勵兒童參與家庭、學校、社區和社會生活,參與有關兒童事務的決策。
結合我省創建幸福廣東的目標任務,結合當前兒童工作發展的新趨勢,特制定本評估標準(試行)。
一、目的意義
“兒童友好社區”是對兒童權利和兒童福利體系的社區化演進。創建“兒童友好社區”目的是要從日常生活的居所延伸至全社會營造兒童友好氛圍,促進兒童健康幸福成長。“兒童友好”有三層含義:首先,它是個平等的概念,承認兒童的權利主體地位,尊重兒童的感受;其次,它是個發展的概念,關注兒童周圍環境和個體的變化;第三,它是個互動的概念,重視兒童與成人、兒童與家庭、兒童與兒童之間的交流與反饋。
二、指導原則
1.兒童優先原則。在落實法律、發展計劃、方針政策和資源配置等方面給予兒童高度優先。
2.無歧視原則。為兒童提供一個公平、平等的社區環境,使生活在轄區內所有兒童不遭受歧視對待。孤兒、殘疾兒童、受虐待兒童、流浪兒童等困境兒童受到特殊保護。
3.兒童最大利益原則。涉及兒童的一切事務和行為,都尊重兒童,從兒童的身心發展特點出發,保障兒童利益的最大化。
4.兒童參與原則。創造機會、提供平臺讓兒童表達,就與自身有關的事項發表意見。
三、評估標準
分為“兒童友好示范社區”及“兒童友好達標社區”兩類。每年度評選“兒童友好示范社區”;每三年評選“兒童友好達標社區”。
(一)“兒童友好示范社區”標準
1.社區環境整潔,居民服務中心中有兒童工作活動陣地。
2.社區經常開展家庭教育講座,全年至少4場。
3.社區近三年每年舉辦兒童文體活動或親子活動。
4.社區有關愛兒童的群眾自助、互助組織,如“親子義工服務隊”“母親小組”等。
5.社區建立有應對兒童家庭暴力的支持系統,如舉報熱線、上門勸阻、批評教育、轉介服務等。
6.社區內有出現特別體現兒童友好精神的個人、團體或組織。其事跡真實感人,具有鮮明的時代性和可推廣性。
(二)“兒童友好達標社區”標準
采取百分制,分硬件、軟件和亮點三部分,分別為30分、50分、20分。
●硬件(30分)
1.有兒童游戲、運動場所和設施并向兒童免費開放。
2.有體現兒童需求、適合兒童的公共設施,如:兒童座椅、兒童友好型廁所、保障兒童安全的交通崗亭、路燈等。
3.有提供免費婚前保健、孕產婦保健、兒童保健、計劃免疫等基本衛生服務的場所和人員。
4. 有開展家庭教育講座的場所。
5. 社區環境整潔。
●軟件(50分)
1.社區工作人員和服務人員接受《兒童權利公約》培訓,能友好對待兒童,如:照顧兒童的需要、關心兒童的安全、不呵斥兒童、總是對兒童微笑等。
2.有針對兒童事務的多部門合作工作機制。
3.經常舉辦親子/家庭文體活動。
4.有兒童暴力報告熱線及應對機制。
5.有幫扶困境兒童的措施或渠道。
6.有提高家長養育能力的培訓課程或活動。
7.有為兒童及家庭提供綜合服務的專業專門公益性機構,如社工機構。
8.有鼓勵兒童表達、參與社區建設/家庭生活的措施、活動及效果。
9.本社區內的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民間組織和個人積極參與兒童事務管理和公共服務。
10.無輟學兒童,近5年無嚴重虐兒事件發生。
●亮點(20分)
社區內有出現特別體現兒童友好精神的個人、團體或組織。其事跡真實感人,具有鮮明的時代性和可推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