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
主要職責:協助街道黨工委、辦事處領導處理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日常工作。負責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文秘、保密、機要、檔案、信息、宣傳、應急管理、行政服務等工作。
二、人大工委辦公室
主要職責:在人代會會議期間,做好本轄區代表團的聯絡和服務工作;組織代表在閉會期間開展視察、調研和檢查等活動;組織人大代表學習和宣傳貫徹憲法、法律、法規和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聽取匯報及專項工作報告,對街道辦事處和轄區內政府工作機構的工作情況和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提出意見和建議等工作。
三、組織工作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紀律檢查、行政監督、組織、干部人事、機構編制、老干、關心下一代等工作。
四、維穩和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綜治信訪維穩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維穩、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等工作。協調政法工作。
五、社會事務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民政、老齡、殘疾、僑務、精神文明建設、統戰、文化(文物)、體育、教育、廣播和社區、個體協會管理等工作。
六、農業和農村工作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農、林、水以及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農民負擔監督管理、河長制管理、精準扶貧、三防等工作,聯系氣象、改水工作。
七、經濟促進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負責科技、知識產權、招商引資、統計、促進三大產業發展、安全生產、質量監督等工作,聯系翠山湖、物價、旅游、工商、市場、供電、工業資產、郵政、鹽業、檢驗檢疫、海關、海事、煙草、金融、保險、通訊工作。
八、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局
主要職責:負責衛生、愛國衛生、食品藥品監督、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
九、城鎮建設管理與環保局
主要職責:負責城鎮規劃、城鎮建設、環境保護、房產、交通、運輸、公路、園林、市政、環衛、綠化等城鎮管理及相關執法等工作,聯系國土部門。
十、財政局
主要職責:負責財政管理、財務結算、審計、公有資產管理、政府采購等工作,聯系稅務工作。
事業機構:
一、財政結算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對街道辦事處轄下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活動集中核算管理等工作。
二、農業綜合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農技、農機、畜牧、林業、水利、水產等方面的服務工作。
三、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等方面的服務工作。
四、文體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文化、體育等方面的服務工作。
五、公共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行政審批服務平臺的管理和完善及提供全市“邑門式”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前后技術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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