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開平市重點農業龍頭企業認定與管理辦法》(開農農〔2021〕4號)文件精神和要求,為深入推進農業產業化和鄉村產業振興,經研究,我局決定組織開展2023年開平市重點農業龍頭企業認定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凡符合《開平市重點農業龍頭企業認定與管理辦法》(開農農〔2021〕4號)申報條件的農業企業均可申報。 二、申報時間和材料 (一)申報時間 11月6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報企業需提交的材料 1.開平市重點農業龍頭企業申報表(附件1); 2.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3.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企業2022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等); 4.企業管理制度和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5.企業提供征信情況或銀行信用評級情況; 6.企業202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完稅證明》; 7.企業2022年無拖欠職工工資、職工社會養老保險金等情況說明; 8.介紹本企業發展農業產業化情況的專題材料(約1000字); 9.與農民合作社、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村經紀人、農戶或集體經組織簽訂農產品購銷、訂單農業、入股分紅、利潤返還等合同。企業帶動農戶及帶動農戶增收情況說明(由各鎮、街道農辦提供); 10.生產基地(加工基地、交易場所)的產權證書或企業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土地、生產設施使用合同、協議等復印件; 11.企業及產品競爭力(產品質量、商標、品牌、專利、執行標準、質量管理體系、環保、科技成果等)方面的證明材料; 12.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2)。 以上所有材料按順序統一用A4紙打?。◤陀。┭b訂成冊(需有材料目錄和頁碼),一式二份。企業提供的紙質材料各頁面加蓋企業公章。 附件:1.開平市重點農業龍頭企業申報表 2.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3.開平市重點農業龍頭企業認定與管理辦法(開農農〔2021〕4號) 開平市農業農村局 2023年10月12日 (聯系人:李帥、任曉瑩,聯系方式:2303511、230351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