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我市農技推廣體系改革建設,加大對全市經濟薄弱村的扶持力度,做好2023年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補助項目工作,現公開遴選開平市2023年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補助項目經濟薄弱村培訓機構。公告如下: 一、培訓任務及要求 (一)培訓任務:對全市73條經濟薄弱村開展技術指導培訓等工作,培訓總人次不少于1000,每條村開展不少于1場培訓工作(培訓工作須100%覆蓋73條經濟薄弱村,可結合主導產業分布等情況合并班次)。 (二)培訓資金:項目資金限額19.2萬元。 (三)培訓要求:培訓工作須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通過驗收。 三、申報條件 (一)培訓機構要求: 1.申報單位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培訓資質(辦學許可或培訓、推廣職能);近三年未被行政處罰(一票否決)。 2.申報項目以正式文件上報,材料完整齊全,能提供合理的培訓方案、資金使用計劃等。 3.申報單位須有健全賬務部門和財務管理制度;資金用途符合有關政策要求,預算細化、合理;遵守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補助項目及相關的資金管理規定。 4.能提供必要的培訓場所、專業教師、現代教學設備和實踐實訓基地,且有專職人員整理材料,具有做好課件、錄像、編輯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實、完整、規范的培訓檔案。 5.能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監督和管理,遵守農業技術推廣培訓相關規定。 (二)培訓課程要求: 培訓課程須緊緊圍繞我市農業特色產業、結合各經濟薄弱村的農業產業核心技術需求進行安排;培訓授課老師須具備農業相關資質。 四、公告時間 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6日17:30。 五、需提交的申報材料 (一)申請報告:包括培訓機構簡介、培訓師資情況、培訓場所設施設備情況、保障措施、項目資金和財務管理制度等; (二)培訓實施方案:包括培訓時間安排、培訓內容設置、培訓資金使用計劃等; (三)證明材料:包括營業執照或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評分自評表及相關資質證明等證明材料。 申報材料一式三份,于2024年6月26日17:30前(以收到時間為準)將報名資料郵寄或送達開平市農業農村局(地址:廣東省江門市開平市良園路60號開平市農業農村局);聯系人:李小姐;聯系電話:0750-2303525。 附件: 1.開平市2023年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補助項目-經濟薄弱村培訓機構遴選自評表 2.開平市73條經濟薄弱村產業、技術情況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