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扎實做好我市潭江水域漁業資源保護,維護水域生態環境,根據《關于做好廣東省2026年珠江水域春季禁漁管理工作的通知》《江門市2026年珠江水域春季禁漁管理工作實施方案》《開平市2026年春季潭江水域禁漁期執法行動方案》等要求,現將我市潭江水域春季禁漁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漁水域范圍 我市管轄的潭江干流、支流及其相關水系。 二、禁漁時間 2026年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 在規定的禁漁區和禁漁期內,禁止所有捕撈作業。娛樂性垂釣或者手工采集的方式零星獲得水產品的,不屬于捕撈作業,不在禁止范圍內。 禁漁期間在禁漁水域范圍內進行漁業資源調查研究捕撈和養殖生產等需要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規定,經省級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請廣大漁民、群眾自覺遵守潭江禁漁期制度有關規定,對違反禁漁期有關規定的非法捕撈行為,一經發現,執法部門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對符合刑事追責的非法捕撈案件,一律移送司法機關。 開平市農業農村局監督電話:0750-2319391 開平市農業農村局 2026年3月1日三、禁止作業方式
四、其他要求